养老床位“搬”进家,多地创新举措夯实养老“第三张床”
作者:   来源: 中国商网  2021-04-06


  为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养老服务床位供给,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将养老床位“搬”进家中。目前,上海、青岛、广州、杭州、西宁、成都等多地都在积极探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模式。民政部表示,家庭养老床位这一创新举措极大缓解了家庭养老的难处,符合当下养老服务需求以及养老行业发展现状。“十四五”期间,将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北京“就近养老”出新规

  “今年,北京市将在城六区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又能获得养老服务机构的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据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试行办法预计今年将在城六区建设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据悉,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北京市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共同构成养老服务“三张床”,属于为老年人提供“床边、身边、周边”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其中“一张床”。2019年以来,北京市在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共3200张。

  试行办法明确了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概念,即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既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关家庭的经济负担。

  李红兵表示,北京市对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申请对象、申请流程、补贴支持等一系列政策进行了集成和创新,权责、边界进一步明晰。例如,申请对象明确为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从补贴支持来看,则集合了养老机构运营支持、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和医疗保障支持三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北京市财政按照每床每月500元标准给予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补贴。对于申请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在进行适老化改造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享受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补贴。

 

  厘清政府企业家庭责任

  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要求,要建立以家庭为基础,在政府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那么,按照这一基本原则,各地在谋划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的同时,该如何划分政府、社会、家庭的养老责任?

  据悉,试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从政府层面讲,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职能,聚焦重度失能老年人等基本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和集成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从专业社会力量来看,要发挥品牌连锁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优质的照护服务;从家庭来看,要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长期居家照料服务中的基础作用,通过组织居家照护者技能培训等支持方式,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

  此外,该试行办法强化了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发生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等问题及失信行为,经核实属于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养老服务机构相应责任。同时,强化北京各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要求各区民政局、签约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公示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方式及程序,畅通投诉反馈渠道。要求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专项监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

 

  相关配套措施正跟进

  据民政部介绍,近年来部分地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创造性地发展出了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专业照料、远程监测等居家失能养老服务。相当于把养老机构的床位设在家里、把专业服务送到家,既发挥了养老机构的辐射作用,又弥补了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不足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有业内专家表示,家庭养老床位的成功运行,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支持。首先,这种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公益性,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补助。从各地试点看,杭州市对经试点地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补助;南京市鼓楼区对每张家庭养老床位,政府配套补贴3000元,对于面向半失能、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床位的养老机构,政府的补贴标准按人按月实施补贴。

  不容忽视的是,失能老人的护理是家庭沉重的负担,在经济上给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对此,业界寄望于各地正在试点的长期护理险对这一问题加以解决。

  据悉,正在提交审议的《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规定,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和保障范围,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经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当将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结果作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依据。(广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器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

  为加强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化发展,如何确立统一的服务标准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先后试点家庭养老床位的南京、上海、北京、四川、广东等省(区、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还存在定位不同、标准不一等问题。”南京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周新华表示,202012月,南京市民政局接受民政部委托,编制《家庭养老床位设置和服务标准》的全国行业标准。标准将明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及建立床位程序、管理要求、服务质量监管与控制等内容,有利于在全国更大范围、高效率、高品质、规范化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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