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关于转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公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全国老龄办发[201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
    为了配合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各省、市老年基金组织针对老龄工作的难点问题和基层老年人的紧迫需求,决定联合推出“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大型公益项目,为收住失能老人的护理机构和享受低保家庭的失能老人提供帮助。老年基金组织主动配合老龄工作的需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努力为基层老年人解决具体困难的态度和做法值得赞许和支持。为便于各地了解和掌握项目有关情况,现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公益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你们对该项目在当地的开展情况给予关注,并在舆论宣传和协调工作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本项目面向社会的单位和个人募集款物,专向资助收住、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和低保家庭的失能老人。以西部、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作为项目实施的重点。
 
 二、募捐分类
    1、护理用品
    1)失能老人专用护理床   1500元/张 一张起捐
    2)防褥疮床垫            500元/张 一张起捐
    3)老人用尿不湿(护理垫)l.5元/片 一片起捐
       平均每人每天用量5片   7.5元/天 一天起捐
 
    2、捐款
 给一线护理员工增加岗位补助津贴,平均每人每月300元,起捐数额不限。
 
    三、项目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
    l、“全国老年基金组织协调工作委员会”组织全国29家省市级老年公募基金会,联合发起,统一推出,共同实施本公益项目。
    2、“全国老年基金组织协调工作委员会”设立专门网站:
    1)公布已经核实的收住、照料、护理失能老人的机构的基本情况。
    2)公布以上机构需要社会提供帮助的项目,包括急需护理用具的类别和数量。
    3)公布需要帮助的失能老人的基本情况和数量。
    4)公布护理失能老人一线员工的基本情况和数量。
 
    3、认捐程序
    1)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本网站或通过本网站公布的各地老年基金会的网站、电话、传真进行认捐,也可以透过信函和汇款方式认捐。
    2)单位和个人可以就近,直接对失能老人护理机构、个人进行捐勘。
 
    4、募捐款物的管理办法
    1)实施单位要将所募集到的每一笔款、物,按照捐助人的意向及时拨付给受助单位和个人,并将捐助执行结果反馈给捐赠单位或捐助者个人。接收和拨付捐赠款物的情况每个月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一次。
    2)本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组织,各省市独立实施的原则。即由各省市募集到的款物,由各省市自行掌握分配和使用;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募集到的款物,根据捐赠者意向和实际需要,分拨到有关省市老年基金会或具体的护理机构及个人。
    3)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各实施单位须保证将本项目募集到的款物切实用在老人身上。如确因工作需要又征得捐赠者同意,最多只能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的l/2(即5%)提取工作经费。
    4)本项目首先在城市启动,同时在有实施条件的农村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5、鸣谢方式
    本项目对于社会捐赠的每一笔款物都要进行严格登记,当捐助过程完成后,不仅要通报捐助者本人,还要在本网站开辟“公益慈善榜”,逐月公布捐助者(单位)姓名、单位和捐助数额;单位捐助累计达lOO万元及以上者,个人捐助累计达10万元及以上者,由本项目在全国性报刊登报致谢、发给捐赠证书和纪念册;单位捐助累计超过500万的,个人累计捐助超过lOO万的,本项目为其设立永久性纪念物,刻制铭文致谢。并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捐助者个人参加全国孝亲敬老楷模的评选。
 
    6、监督机制
    1)捐助者随时可以向项目实施单位查询所捐款物使用情况和落实情况。
    2)捐助者也可直接向受助单位、受助老人核实。
    3)本项目随时接受并答复社会各界的查询。
 
    (来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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