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快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进程,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由全国老龄办主办、贵州省老龄办承办的部分省市老年人优待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市召开,贵州、辽宁、宁夏、甘肃等13个省市老龄办的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主任吕晓莉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初稿)》的制定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贵州省民政厅长省老龄办主任丁治学、辽宁省老龄办主任马艳竞等介绍了本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情况。与会省市代表围绕老年人优待工作以及意见稿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交流。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鲍学全主持会议并发表总结讲话,他指出,享受社会优待是老年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完善优待政策是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老年人法定权利落到实处的重大举措,全国老龄办将充分吸收各地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意见稿修订进程,争取尽早出台。
(来源:全国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