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青春在老年宜居社区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闫青春在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各个试点单位谈了各自的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做得很扎实,经验总结得很全面,问题也分析得很透彻,我听了很受启发。各试点单位在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试点中,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出了突出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代表全国老龄办对你们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2009年9月营口会议正式启动“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已经过去了两年的时间,其间,我们前两年分别在齐齐哈尔和南京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前期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场参观了齐齐哈尔市和南京玄武区、鼓楼区全力推动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各家也都交流了各自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对第二阶段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本次会议将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同时,为进一步把老年人宜居环境体系建设工作做细、做实,我们还将在这次会议上提出建设“老年温馨家庭”的倡议,作为“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延伸,通过强化老年家庭建设,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应该说,两年来的试点工作,各地始终坚持以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确保老年人安度晚年作为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行动,大胆探索,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总结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本次会议,既是对前期试点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建设工作的深入研究和探讨。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各地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1、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试点。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老年友好型城市”的理念,意在推动各国建设老年友好型的城市环境,帮助城市老年人保持健康与活力,消除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的障碍。以此为契机,顺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新变化和老龄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老龄办于2009年开展了“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搭建新的平台。各地对这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都有比较充分的认识,纷纷提出申请,要求参加试点。综合各方面情况,我们选取了经济比较发达、老龄工作基础较好的东部沿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6个省份的9个城市或城区进行试点。去年,结合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又根据各地的申请,批准增加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南京市鼓楼区和苏州市金阊区三个试点单位,今年又批准了山东省新泰市的试点申请,目前共有13个国家级试点单位。此外,天津、深圳等城市也提出了试点申请。一些省市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选取了部分社区或城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这表明,作为一项造福老人、福荫社会的民心工程,“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不仅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认可,也有力地调动了各地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2、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营口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以后,各试点单位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设置,分别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试点任务被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强化了分工与职责,明确了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老龄工作部门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综合协调,不断拓宽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城市、社区涉老环境建设和为老服务体制建设问题,积极探索建设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齐齐哈尔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22个委办局“一把手”为成员的“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市老龄办建立机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稳妥开展。青岛市建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有67家成员单位组成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试点工作责任项目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进行试点宣传、情况通报和经验交流。湖州市和营口市鲅鱼圈区不仅成立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建设工作办公室,还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和退休老同志组成专家咨询组,为建设工作出谋划策。上海市黄浦区增补区环保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为区老龄委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老龄委的协调功能,以确保各项试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
  3、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试点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全国的两个建设指南讨论稿分别制定出台了本地的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以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湖州市在听取专家组建议,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评定标准》、《考核标准》和《评估细则》等文件,按照组织领导、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社会保障、社会参与、社会氛围等6个方面,设定了26大项96条具体指标,落实到30个责任部门。青岛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全国老年友好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及评价性指标体系(试行)》,将指标体系涉及的100项目标责任落实到67个责任部门。齐齐哈尔市在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中,把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与“三优两提升”文明城市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促进了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了试点工作整体水平。早在2008年,上海市长宁区就开始在全区实施涵盖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生活服务、社会参与、维权服务、工作网络等6大保障体系、15个指标项、53个目标值的“幸福养老”指标体系,接受试点任务以后,在“幸福养老”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关于创建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区”试点的实施意见》及附件,推动了城市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南京市玄武区发布了《关于创建老年宜居社区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相应的行动方案,把建设老年宜居社区,优化老年维权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活环境,作为推动全区社会事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4、真抓实干,推动试点工作。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不仅是一种顺应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要求的先进理念,更是一项关系到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这一理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总体上看,各试点单位的工作做得还是比较扎实的,城市、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出行、居住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老年人切实感受到了建设工作给他们带来的便捷和舒适。南京市鼓楼区结合区情,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发挥“三方力量”,即政府、社会和老龄组织的力量;突出“三个重点”,即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提升机构养老服务社会效益、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规模与水平为重点;加强“三重管理”,即加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老年人信息档案、评估监督的管理;开展“三项服务”,即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法律援助和健康咨询、上门助困和走访慰问服务,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友好、宜居、温馨的家园。目前,全区64个社区全部建有养老服务站,建成300多张家庭病床,仅2011年上半年,就发放“尊老金”540余万元,惠及15494名老年人。上海浦东新区和湖州市将建设试点工作列入财政经费预算,拨出专门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试点工作的推动下,湖州市建有各类老年活动中心或老年活动室1068所,基本达到村村有老年活动场所;中心城区建成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街道都建有老年艺术团队,每个社区都建有老年文体活动团队。上海市长宁区已有34家执业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211张,有11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0家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进一步夯实了区域“9073”养老服务格局的基础;针对五类老年群体开展“五项关爱”活动,推出一系列政策性助老措施,逾万名老年人受益;引导民营企业开展“百企助百老”活动,浓厚了尊老助老的社会氛围。齐齐哈尔市将试点工作和打造“孝亲敬老之城”有机地结合起来,实施了“百万职工敬老工程”、“青春助老‘鸟还巢’工程”和“‘七色玫瑰’敬老工程”,还聘请权威机构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两年累计投入5.7亿元,在中心城区新建绿地公园和游园39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绿地率达到3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区全面实施出入口坡道改造、楼梯扶手和低位电话安装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率达到80%以上;市区每500米之内建有一个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广场,40%的社区设有体育运动器材,极大地丰富和方便了老年人晚年生活。
  5、总结经验,提升建设水平。对我们来说,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是一项探索性工作,需要通过试点来提高认识,积累经验。各地在试点过程中,注意研究和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从中获得规律性的认识,进而调整实施方案,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从大家提交的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中,可以看出各试点单位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些试点单位还自发地开展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减少了试点工作中的弯路和失误。如上海市长宁区就与青岛和营口鲅鱼圈区积极开展互动,交流试点工作的思路和做法,并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应对措施,促进了各自城市或城区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全国老龄办也依据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两次召开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大家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建设试点积累的主要经验
  两年的试点工作实践创造了许多新鲜的做法,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1、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老龄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众多的职能部门,需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坚持党政主导,把试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老龄委的综合协调作用,争取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这是确保工作进度和建设实效的关键。实际上这也是为老龄工作部门搭建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把老龄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凸现出来。事实证明,党政领导重视,老龄部门综合协调工作做得好,各方面作用发挥充分的,试点工作就进行得顺利,取得的成效就显著。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让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的目的是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优美、和谐的生活和发展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把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利益和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保证发展的健康顺利和可持续性。各试点城区正是按照中央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在认真调查了解老年人对居住环境要求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并尽最大可能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安享晚年创造便利、适宜、和谐的居住环境和人文环境,因此得到了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欢迎与拥护,也广泛动员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方人士、多种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3、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保证宜居环境建设既切实可行又行之有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不同,建设宜居环境的基础和条件有别,因此在落实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的先进理念时,制定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和评价体系时都要充分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社区、城市的总体布局和功能划分,使建设目标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与本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目标相协调,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老年人的生活习惯相结合,这样才能把建设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才能使各地各种类型的人居环境建设异彩纷呈、各具特色,才能真正使广大老年人从中得到实惠。
  4、坚持理念创新,舆论跟进,不断开拓老龄工作新领域。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友好型城市”,是在人口老龄化时代背景下提出的一种新理念,是一项全新的、具有开创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标准和模式可以遵循,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勇于尝试,打造老龄工作的新平台,开拓老龄事业的新领域。同时,建设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为获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舆论的鼓动、引导作用,把理论宣传、政策措施宣传和实践创新的报道结合起来,把集中宣传造势和经常性宣传灌输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为做好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
  因为是试点,工作自然不可能完美无缺,我们在总结成绩的时候,必须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在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上,老龄委和老龄办的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大,综合协调能力还有待加强;有一些建设指标的设计不够科学合理,对整个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执行性考虑得还不够周密细致,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结合工作实践做进一步调整完善;群众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特别是老年人的参与率偏低,还需要扩大宣传和发动;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建设随着社会建设的发展而发展,这项工作是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如何将其纳入社会建设中去,建立长效推进机制,还有待我们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建设工作实践中,逐步认真地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建设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可以说是构建老年宜居环境体系的前奏,而在座的各位则是这一开创性工作的先行者。试点结束了,工作比较成功,但全面建设工作才算正式拉开大幕。今年开始,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建设,倾力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我们之所以要把“三个建设”一并提出,统筹推进,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位,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离不开“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没有社区的“宜居”,就谈不上城市的“友好”;家庭是组成社区的细胞,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同样离不开“老年温馨家庭”建设,由不“温馨”的家庭组成的社区,自然也谈不上“宜居”。“三个建设”围绕着建设老年宜居环境这个大目标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市民,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城市社区对农村居住区的影响示范作用也日益强大,因此,“三个建设”不仅能完善城市老年人的生活和发展环境,还有助于推动农村老年人生活和发展环境的改善。
  开展“三个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突出老年型社会大环境建设,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不断完善城市和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聪明才智,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提高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
  开展“三个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高标准设计规划,低水平起步展开,健康有序持久推进,争取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
  ——坚持统筹发展。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充分考虑地区、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区域和城乡之间居住环境建设的差距,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齐抓共建。要着重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推动工作长效机制,统筹规划,统一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动员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广泛参与,把积极老龄化理念贯彻始终,共同推进并实现建设工作目标。
  ——坚持创制创新。各地推动三个建设的工作实践中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对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和指导性的做法与经验,要及时总结上升到政策法规的层面,做好创制定规工作,同时要在本地尽可能把三个建设指南具体化、指标化、数量化,以使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具有可持续性。
  (一)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
  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就是以城市(或城区)为统筹范围,通过不断完善老龄政策,健全制度,改善环境、扩大服务,形成机制,构建老年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共参与、共分享的良好人居环境和社会氛围。
  建立健全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奠定老年人安享晚年的经济基础。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高龄养老津贴、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和养老服务费用筹措机制,逐步化解无保障、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对护理服务费用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普遍开展面向贫困老年人的各项救助工作。推动实施适度普惠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是老年人真正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
  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是实现城市对老年人友好的前提。要加强城市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要全面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有计划地合理布局和设置老年人休息、娱乐、健身和教育学习的场所与设施,鼓励和支持老年人以适合他们的方式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健全老年人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推动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的开展,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尊老敬老的道德教育和舆论宣传,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根本保证。要积极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逐步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把整个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网点等基本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全面推进,并在城市层面建立起为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及时了解老年人的多种服务需求,分别在各个社区乃至整个城市层面分级整合为老服务资源,方便快捷地实现养老服务供求的对接,满足老年人多种养老服务需求。还要深入改革政府投入机制,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等具体的有力措施,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推动全城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大力度进行培训和培养,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社工队伍,促进养老服务的管理和护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规范化、流程化和人性化水准。
  (二)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
  刚才我们讲了,城市的基本单位是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离不开扎实稳健的社区工作,要力争把城市中60%以上的社区建成老年宜居社区。
  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就是以社区为基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落实各项老龄法规政策,使社区环境、养老设施和服务站点等硬件建设持续改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高,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能明显感受到社区的宜居特征。
  要建设环境优美的老年社区。要做好社区卫生和绿化工作,保证社区内清洁齐整,卫生不留死角,公共区域得到绿化美化,环境优雅,适宜老年人居住和生活。
  要建设无障碍的老年社区。社区的老年住宅要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设施设备要安全可靠。特别是各级政府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家庭起居环境进行普遍检查评估,对不适合老年人生活特点和习惯的住宅要进行相应的改造和整修,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费用资助。社区内老年人居住和出行实现无障碍化,确保安全可靠,舒适便利。要强化社区治安环境建设。
  要建设公共设施齐全的老年社区。社区要着力打造方便老年人生活圈(十分钟或十五分钟方便生活圈),使社区内老年人家庭周边生活服务网点齐全,设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配备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燃气、热力、电力、自来水等生活设施供应系统运行正常。
  要建设养老服务功能完善的社区。要增强社区的养老服务功能,能在社区的服务设施中或派专业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诸如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心理疏导、信息咨询、休闲娱乐、锻炼健身等多种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养老服务需求。
要建设文明和谐的老年社区。社区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活动,健全社会矛盾、邻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开设社区老年大学或学校,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和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和社区建设。
  (三)推进老年温馨家庭建设
  建设老年温馨家庭,就是以家庭这个社会细胞为评定范围,重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突出营造家庭成员孝亲敬老的氛围,实现代际和谐,老少共融,促进老年人幸福安度晚年。
老年温馨家庭建设,与当前社会上已经开展的“五好家庭”、“模范家庭”等评比活动,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其侧重点还是不尽相同的。老年温馨家庭建设突出的是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经济支配权、财产处置权、话语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要得到充分尊重,所需要的经济赡养和养老服务能在家庭范围内得到尽可能的保障。这主要是从“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自立自强、平等参与;代际融洽、交流顺畅;尊老爱老、尊严共享;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等五个方面体现出来,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庭成员尊老敬老的伦理道德观念,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以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
  以上谈的三个方面,是有关我们下一步要“做什么”的问题。必须明确,“三个建设”工作,是发展老龄事业的新理念,是推进老龄工作的新平台,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程,我们不搞运动式的评比表彰,但要求各地自觉按照三个《建设指南》去开展工作,在自己感觉达到《建设指南》规定的要求和指标参数时,可以逐级申报,由相应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和命名。
  推进“三个建设”工作,不仅要明确该做些什么,还要明确该“怎么去做”,也就是如何保证我们所提出的这些目标任务能落到实处。下面,我提几点具体要求:
  1、把“三个建设”工作列入各地的规划。各地在制定规划时,要将“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建设工作纳入进来,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地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出台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三个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2、建立“三个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站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三个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上要积极主动,推动成立建设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要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老龄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有效整合各种创建资源。目前,各地各部门围绕城市、社区开展了多种创建活动,其中有些与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相关联,我们不仅要积极汲取成功的创建经验,还应该认真吸收创建成果,整合创建资源,以节省建设成本。对于其他创建工作未能涉及或工作不到位的涉老领域,可以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推动城市、社区的为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的改进与完善。
  4、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三个建设”是为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在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和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这就需要我们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善于吸纳百家之长,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设工作少走弯路。
  5、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个建设”是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因此,需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的作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运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对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和各项措施的宣传,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争取各方面力量,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同志们,“三个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崭新的、开创性的工作,为我们这些老龄工作者施展才华,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宽阔的舞台。我们的工作,不仅造福老年群体,也惠及所有社会成员;不仅利在当下,也将泽被未来,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为我们所从事的这项工作感到欣慰和自豪。让我们齐心协力,为推动“三个建设”顺利进行,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而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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