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展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景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了1.78亿老年人安心养老——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展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专项规划。

  就社会上关注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出台《规划》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迫切需要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规划》出台的背景。

  李立国:《规划》全面规划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涵、功能定位、具体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它的出台主要是基于三方面考虑:

  一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需要。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同时,老龄化进程与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相伴随,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解决我国养老服务存在问题的需要。目前,我国养老服务领域仍存在缺乏统筹规划、总量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优惠政策落实难、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方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了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事业。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点督办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十分关注老有所养问题,需要我们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发展。

  保障老年人在家中和就近社区得到养老服务

  记者:居家养老是我国大多数老年人选择的养老方式。对于保障老年人在家中和就近社区得到养老服务,《规划》有哪些制度性安排?

  李立国:《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在我国基本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居家养老服务将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贴,帮助他们配置必要的康复辅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为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规划》提出,到2015年,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记者:针对养老机构床位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规划》提出了怎样的目标和任务?

  李立国:截至2010年底,我国养老床位总数约为320.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仅为18张,不仅低于主要发达国家每千名老人拥有50至70张的水平,甚至低于部分发展中国家20至30张的平均水平。

  为了缓解养老床位的供需矛盾,《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按照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推算,要实现这一目标,2015年我国养老床位总数需达到约663万张,比“十一五”末新增340多万张床位,五年新增床位数超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以来床位建设数。

  为此,《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和“改造30%现有床位(约90万张)”两项具体建设任务。

  五年内全面实现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

  记者:针对当前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不高等问题,《规划》提出哪些方案和要求?

  李立国:为了发挥社会养老服务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着力解决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划》指出,要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辟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同时,要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五年内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完善培训政策和方法,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发社工岗位。开展社会工作的学历教育和资格认证。

  记者:民政部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李立国: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推动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中负有重要的责任。为了落实好《规划》要求,民政部将从四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民政部将积极推动各地建立社会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十二五”时期,民政部和地方每年留成的不低于50%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将集中使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快推动社会养老服务在规划布局、增量扩面、政策创制、机制创新、行业管理等领域取得明显进展。

  三是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确保在“十二五”时期,我国能够实现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四是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民政部将出台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对“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提出量性和量化相结合的衡量指标。同时,推动各地制定和出台本地区监测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进度,强化效果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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