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1号文件力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全国老龄办近日以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据悉,这是我国第一个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老年群众组织,是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城乡老年协会覆盖率分别要达到95%和80%。目前,全国城乡有老年协会41万个,为完成这一目标,就要新建15万个,任务艰巨。

  《意见》明确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职责。《意见》指出,基层老年协会要在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老年人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密切联系老年人,代表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解决实际困难;倡导积极健康的老龄理念,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依法组织老年人参与城乡社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明确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四项主要任务,即抓好组织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场所建设。要根据城乡社区老年人口的规模、分布,按照便于管理、服务老人的原则组建老年协会,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老年协会组织方式。要建立并完善老年协会日常工作制度。要根据基层老龄工作的需要,加强对老年协会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规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要把基层老年协会工作和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建设规划。

  《意见》强调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出各级老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把老年协会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努力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老年协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合理规划,把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建设相结合。

  各地要加大对对老年协会的扶持力度,要积极协调财政安排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专项经费,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助,也可通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老年协会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城乡社区组织及村(居)民委员会为老年协会的发展创造条件,为自愿创办养老基地或经济实体的基层老年协会提供便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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