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对“加大居家养老环境改善方面的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2019-11-26

 

民函〔2019658

徐立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居家养老环境改善方面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无障碍设施,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老年宜居环境有效改善,从专项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和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快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推动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涉及老年人的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区等设施和场所要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了规定。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提出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和舒适的环境。

  在规划制定方面,推动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纳入统一规划,营造安全绿色生活环境。

  在政策制定方面,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明确提出要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会同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323号),提出要强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联合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要求交通场所和站点根据需要配备升降电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设施。此外,还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100号)、《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73号)等指导文件,解决老年人最不宜居、最不方便的环境问题,做好老旧城区、社区、楼房等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

  在标准制定方面,制定出台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建设指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施配置》、《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标准,将老年人无障碍环境改造建设纳入标准内容。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推进研究编制全文强制《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及适老建筑产品基本技术要求》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

  在实践推动方面,民政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各地民政部门也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老年人家庭和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和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便利。

  在财政支持方面,自2016年起,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五年共计安排50亿元,用于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社会力量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推进医养结合、适老化改造等领域,前三批共确定了90个试点地区。2019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明确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属于中央补助支持范围。目前,各地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调查摸底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尽快分配下达专项资金,并督促地方抓紧开工。

  在医养结合方面,2015年,《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明确了医养结合工作的目标、内容和任务,全面部署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工作,提升居家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一是贯彻落实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支持各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将各类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扶持范围。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继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二是贯彻落实好《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因地制宜实施。支持老年家庭开展安装卫浴扶手、应急呼叫、地面防滑、燃气报警等适老化设施,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三是贯彻落实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以解决老年人无障碍日常出行、获取信息为重点,全面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解决影响残疾人、老年人日常起居、基本生活的家庭环境障碍。四是开展老年人宜居建设研究和宣传工作。重点普及无障碍知识,创新无障碍品牌,提高无障碍意识,扩大无障碍效应。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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