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老年人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老年人信访工作程序,日前,青岛市老龄办修订出台了《青岛市老龄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制度》对老年人信访工作的原则、职责、受理范围、接访要求、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市、区(市)老龄办主任是老年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市)老龄办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老年人信访工作,实行首办责任制;建立老年信访统计制度,定期分析来信(电)、来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向各级党委政府、老龄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对65周岁以上、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老年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等等。
同时,要求各级老龄部门要把宣传老年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和《青岛市老龄系统信访工作制度》等当作长期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基层和社区,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和宣传日、宣传月活动,营造老年人信访依法信访、依法接访、依法处访的工作氛围,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青岛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