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绘就城乡无差别养老图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未来6年内,江苏农村的老人将可以和城市的老人一样,享受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多种养老服务。在江苏省政府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纽学兴说,到2020年,江苏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江苏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了13年,截至去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比例已达19.65%。2014年4月2日,《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江苏对全省养老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和长效化推进,在新的起点上谋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纽学兴介绍说,今年,全省各地将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采用发放服务券等形式,为城乡低保对象等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全省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将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区按15~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从今年起,江苏对符合条件的自有产权和租赁房产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分别给予不低于1万元和5000元每张床位的补助,鼓励国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在江苏设立外资养老服务机构,政策优惠方面与内资享受同等待遇。
农村是劳动力转移的重点区域,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不健全也是很多地方民生建设中的普遍问题。对此,江苏明确要求,全省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按照村办养老院、家办托老所等形式,推动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托底功能,不断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据了解,江苏将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将达到70%以上。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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