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市“幸福养老工程”更上层楼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今年以来,莱芜市一季度累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和出台养老惠民政策齐头并进,“幸福养老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立足全局,科学谋划。为满足全市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2014年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确定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幸福养老工程”,并将其列为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从打造民心工程的高度,确保年内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改造敬老院床位500张(改造10家敬老院、每家改造50张床位)、民办养老机构床位540张;建设30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所农村幸福院;建立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制定并实施政府为城市贫困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两项养老保障政策,着力扩大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养老政策,工程完成后,将大幅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细化责任,分类实施。工作目标确定后,按照细化责任、分类实施的思路,严格各项具体任务的完成时限,形成以工期倒推进度的推进机制。一是新增床位5月份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改造床位4月份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并达到入住条件。二是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月份开工,11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达到使用条件;农村幸福院建设由村(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4月份开工,11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达到入住条件。三是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3月份完成建设招标,10月份正式运营,11月份完成项目验收。各区政府(管委会)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四是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和发放高龄津贴两项养老服务政策,7月份开始为城市贫困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4月份开始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三、制度保障,规范运作。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幸福养老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实施步骤,规定各项任务的初审、复审程序,确保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和配套资金的使用安全。下发《关于下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2014-2015年)的通知》,落实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作。
四、全面推动,开局良好。周密的谋划部署、健全的制度保障和明确的责任分工,为“幸福养老工程”全面快速推进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撑。3月6日,召开全市“幸福养老工程”推进落实会议,截至一季度末,建设养老设施机构和出台养老惠民政策工作全面启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级新增1000张养老床位建设任务确定依托“泰吉老年公寓”和“福寿老年公寓”完成,“泰吉老年公寓”已经市民政局批准筹建,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福寿老年公寓”已经开工建设;莱城区、钢城区新增养老床位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争取市财政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20处敬老院床位改造、配备监控和无线响铃呼叫系统及娱乐健身设施,不断改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建设完成3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5处农村幸福院,其它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已经完成招标任务,中标公司已经完成软件开发和硬件设备采购,正在进行场所装修。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已经完成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莱城区、钢城区正在进行中。高龄老年人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津贴发放前准备工作。
 
(来源:莱芜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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