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应设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并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作者:   来源: 东方今报  2018-06-11

  ▶新审批住宅类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高于100米,新建住宅区应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居住建筑设置电梯时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记者6月7日从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最新编制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技术规定》都有哪些亮点?对此,记者进行了梳理。
 
  【消息】新版《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下月实施
 
  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杨卫民介绍,现行的《技术规定》自2013年8月试行至今已有5年。“为了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并与国家近几年更新修订的规划建设标准保持同步,去年7月我们开始了修订工作。”据杨卫民介绍,新修订的《技术规定》在如何立足现代化、提升城市宜居度、优化公服设施配建等方面强化了管控要求。同时,调减了土地开发强度,规范了用地兼容性,细化建筑间距,落实社区养老等。
  此次《技术规定》修订参考了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规划经验,吸收了成都、武汉等“新一线”城市的管理理念。新版《技术规定》在原《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删除14条, 修改85条,新增条款78条。增加了用地兼容性、工业物流仓储建筑、验线与规划核实、人防设施要求、加油加气站、市政设施配建、海绵城市、综合管廊8个小节。
  据介绍,新版《技术规定》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郑州市城市规划等将依此执行。
 
  【亮点1】新审批的住宅类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00米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新版《技术规定》新增了‘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条款。”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师办主任雷立群介绍,今后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按照三环以内小于3.5、三环以外小于3.0进行控制。对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老旧片区改造的项目,原则上通过城市双修的方式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园绿地,且改造后的容积率不大于2.5。
  新版《技术规定》明确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三环以内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三环以外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5%。对于面积小于2000㎡的地块,用于绿地、游园建设等,原则上不再进行出让。
  “同时,明确提出新审批的住宅类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00米。” 雷立群表示,限制“高容积率、高强度”的开发模式,目的是为郑州市民营造更为舒适、宜居、生态的居住环境。
 
  【亮点2】新建住宅区应按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记者了解到,新版《技术规定》明确今后郑州市将加强社区管理与居家养老服务。新版《技术规定》新增了“社区及楼宇综合服务用房”条款,要求新建居住项目应按照建筑面积40㎡/百户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小于200㎡。
  “为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我们对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做了提升。” 雷立群介绍,新版《技术规定》明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条款中要求:新建住宅区应按照建筑面积30㎡/百户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集中设置。
  举例来说,一个1.5万人的居住小区,按原标准需配建养老用房1085㎡,按新标准则为1406㎡。同时,3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应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的标准,配建独立占地的养老院一处,床位数为100~150床。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便利的社会养老服务条件。
 
  【亮点3】幼儿园选址不宜同时临两条及以上城市道路
 
  为避免托幼用房受机动车交通的噪音及尾气污染,在新版《技术规定》中增加了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不宜同时临两条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葬设施、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中小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和建筑。
  同时,新版《技术规定》增加新建中小学运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面积满足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的日照标准。
  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标准也有了提升。以新区24班小学为例,用地标准由16㎡/生提升到18㎡/生,生均建筑面积由8㎡提升到9.2㎡。以新区24班中学为例,用地标准由20㎡/生提升到22㎡/生,生均建筑面积由9㎡提升到10.5㎡。
 
  【亮点4】居住建筑每单元至少设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为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新版《技术规定》要求大型商业建筑、医院等公共场所,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且不应与厕所共用一室。
  同时,为提高城市救护效率,新版《技术规定》中要求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设置电梯时,每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居住建筑设置电梯时,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同时明确了两种可容纳担架电梯的井道尺寸:一种是2.6m×1.8m,另一种是2.2m×2.2m。
 
  【亮点5】新建住宅汽车充电车位建设比例提高到10%
 
  雷立群介绍,今后郑州新建住宅汽车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原来的2%提高到10%。大型公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10%提高到15% 。工业和物流仓储项目按照10%的比例同步配建机动车充电设施。
  同时,要求新建小区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新建大于2万㎡的商场、宾馆、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应配建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地上非机动车充电车棚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计入建筑密度。
 
  【亮点6】道路间距大于300m的 应增加街坊路
 
  为建立畅通有效的路网系统,新版《技术规定》明确街坊路应提供外部公共通行条件,应控制出入口位置及宽度,道路线型可结合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据悉,根据新版《技术规定》,街坊路红线宽度原则上不宜低于15m。 对于郑州市街坊(不含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间距大于300m或者街区规模大于6公顷的,应增加街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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