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办公厅  2016-08-29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卫计委、民政等9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53号),明确推进医养结合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意见》明确提出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协议合作、转诊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二是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门诊部、医务室或护理站;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等审核、管理和监督指导;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老年人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健康评估制度,稳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面发展中医健康养老,认真落实敬老优待政策,为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义诊。
  四是着力推进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推进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机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满足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签约服务需求。
  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推动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围绕老年人在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此外,《意见》提出了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医养结合配套措施、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加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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