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照料中心至少实现助餐等10项服务中三项 10月17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养老机构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本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的工作任务、要求等。根据规定,照料中心必须重点开展短期照料、助餐等十项辐射服务,街道(乡镇)主管部门与辖区养老机构签订或完善合作协议时应约定,养老机构必须至少实现三个辐射服务项目。
近两年,北京在部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载体时频繁提到的两种模式就是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驿站。曾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相比养老驿站,养老照料中心辐射范围更大,可能会同时对接多个驿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同时集成多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数据显示,今年北京全市将建成208所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占全市329个街道乡镇总数的63%,实现老年人口养老服务需求的全覆盖。
而本次《通知》进一步对养老照料中心辐射服务的内容和数量进行了规定,比如提供短期照料服务,即要为辐射区域内失能、高龄独居以及其他需要临时短期托养的老年人提供就近全托服务,按照有关定价收取托老费用。制订喘息服务措施,对卧床超过半年,家属专职陪伴超过半年,提供一周以上短期托管服务。利用短期照料服务床位,引导辖区老年人参与照料服务体验。
此外,养老照料中心还需提供助餐服务,即养老机构利用自有食堂或与餐饮企业合作向辐射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餐、送餐服务,要制定老年营养食谱,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的老年餐。养老机构申请助餐服务项目不得与北京市养老助餐体系试点项目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