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老机构临终关怀至少设立一间告别室
作者: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6-11-11

  省卫计委发布《广东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对居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三种场所的临终关怀软硬件设施,服务流程作出具体指引,规范“临终关怀”服务。
  《指引》提出,适合接受居家临终关怀的对象,是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条件下,所患疾病已经没有被治愈希望,且病情不断恶化,并被认定预期生命不超过6个月的人,其中包括肿瘤晚期患者或疾病终末期患者。
  在对养老机构的临终关怀服务中,《指引》规定,养老机构床位在100张以内,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占50%以上时,至少应设立临终关怀告别室1间,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 。当养老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占50%以上时,要设立临终关怀区域一个,临终关怀告别室两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5 。
  对于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引》对病区环境作出了要求,更多体现人文情怀。其中,要求病房的布置要尽量家庭化,并且有较大的公共活动空间,让患者尽量感觉到家庭般的温馨和谐气氛。
  另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要设置特殊的两室,分别是“心语室”,主要用于临终关怀团队成员和患者、家属的交谈,另外一间为“善别室”,这个室主要便于家属与患者告别,而不干扰其他患者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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