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标准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2016-12-16

  12月15日,记者从承德市民政局获悉,承德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标准。
  《通知》指出,对社会力量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和利用自有房产改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的建设奖补;对于社会力量租赁房产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且租赁合同在5年以上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建设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连续运营的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月每张床位不低于200元奖补,按年发放。
  申请一次性建设奖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未享受过市级一次性建设奖补,当年未申请运营奖补;二是2015年12月1日以后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运营满一年且年检合格。
  申运营奖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未享受过市级运营奖补,连续运营一年以上且年检合格;二是年度内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当年未申请一次性建设奖补;三是年度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