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解读
作者:   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05-24

  7月10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天津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全市执行。该意见依据《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而成。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2018-2020年期间我市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到2020年,在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坚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本思路,基本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模式,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为实现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目标,《实施意见》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推动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重点发展: 
  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重点发展健康智能手环、健康智能腕表等智能可穿戴监护设备。 
  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重点发展用于个人、家庭、社区医疗机构的集成式、分立式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并能借助在线管理系统实现远程健康管理等功能。 
  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重点发展用于社区机构、公共场所的自助式智能健康检测设备。 
  智能养老监护设备。重点发展用于家庭养老及社区、机构养老的智能轮椅、监护床等智能监测、康复、看护设备,开发预防老年痴呆症患者走失的高精度室内外定位终端。 
  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重点发展满足个人和家庭家居作业、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残障辅助、安防监控等需求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1.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 
  一是企业与社区对接。打通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服务与需求对接。针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企业开发适合居家养老的的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是政策与市场对接。支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示范,吸引相关养老企业进驻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2.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商业模式创新 
  积极探索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营模式,继续推广在我市具有代表性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建设技术服务平台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研发创新中心和技术服务平台。 
  2.建设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整合现有健康信息、养老信息等区域分散的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健康养老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3.建设创新孵化平台 
  支持和鼓励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设。
  (四)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
  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的数据管理和安全管控。
  为保障实施意见顺利实施,《实施意见》提出了若干组织实施方法,包括:建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强化分工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同时,完善各类资金投入,培育规范市场,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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