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养老发〔2022〕20号
各区民政局,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1〕5号),经各区民政局组织申报,市民政局审核确认,现将有关资金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情况
2022年全市申请并通过审核的上一年度“以奖代补”资金为4472.6332万。其中,招用持证人员奖3684.3776万元,品牌连锁奖250万元,内设医疗奖310万元,服务质量奖240万元,家庭照护床位运营奖15万,历年清算资金-26.7444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奖补资金下拨至申请区民政局,由申请区民政局拨付至该奖项的申请主体,用于弥补其养老服务的运营成本。其中,品牌连锁经营奖的奖补资金用于弥补其申报的连锁运营机构的运营成本。
各区应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指导相关机构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下拨资金汇总表
上海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