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作者:   来源: 长宁区委统战部  2016-09-30

  在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进程中,上海正日益受到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挑战和压力。上海早在1979年率先于全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带来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养老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家庭规模的缩小等原因,使得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益弱化,而机构养老则限于资源的缺乏和较高的成本无法大规模推广。因此,人们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上海市的居家养老服务虽然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但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供应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仍有一定的距离,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彩票公益金的资助,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还不高,主要原因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公益性与非盈利性。因此,服务成本较高、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使得想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企业望而却步。居家养老服务要做大、做长,政府除了加大投入,还必须引入一定的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扩大补贴服务对象范围,真正服务于日益增长的老年群体。二是居家养老政策调整与衔接不够。比如,2011年,上海市镇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607元,比原定的符合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低收入标准界定高出7元。由于居家养老扶持措施未能及时与上海市养老金政策衔接,致使有些老人在2010年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补贴,而2011年则因7元之差被排除在外。三是服务队伍不稳定,缺乏专业培训。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普遍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化、正规化的训练,工作凭感觉和经验,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和方法缺乏,工作视野狭窄,缺乏对现代社会各项实际需求深层次的科学认识,虽然能给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和日常生活照料,但老年人所需的心理辅导、按摩健身、读报聊天等服务难以满足。
  为此,建议:一是引入社会力量,实现养老资金来源多渠道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政府主要的责任在于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做好规划、明确政策、制定规则,调动各方力量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二是完善政策的连贯性与衔接性。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必须充分调研,考虑到老年群体的特殊性,遵循一贯性原则,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新政策。同时新政策的实施要做好宣传工作,使老年人充分了解政策。三是建设高素质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专业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证制度,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另外,适当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提升其职业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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