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PPP:或将迎来一场中国经济新探索?
作者:   来源: 北京时间  2017-03-2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指出“面对社会领域需求倒逼扩大有效供给的新形势,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质量水平,对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问题成为摆在每一个人面前的大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PPP模式,希望利用此种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包括养老在内的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中去。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指出,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在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具有战略意义。

  ​养老PPP模式推广存在的两大问题

  为推广养老PPP模式,政府不可谓不尽心,政策频出。但是养老PPP模式的推广存在着两大问题,亟待化解。
  首先,是价格调整机制不够灵活的问题。对一家养老机构而言,费用调整并不很困难。只要养老机构的入住人愿意接受,那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养老机构就可以顺理成章调整收费。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养老机构的价格调整机制就很难建立起来。不管是使用者付费,还是政府付费,亦或是两者结合,价格调整问题都是绕不过去的坎儿。一方面,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类型多,结构复杂,而且多为软性服务,很难从硬性上予以规定。另一方面,政府没有更多的处理这方面问题的经验,“物有所值”评价难以顺利进行。价格调整机制不能顺利构建,就意味着养老机构投资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根本保障。这对以追逐利益为天性的资本来说,是致命的伤害。
  其次,是养老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大多是养老机构属于政府的公共事业,真正有机会投入到这一领域的民资还是凤毛麟角。市场化程度不高,意味着竞争不充分,没有市场“奖优罚劣”的机制,难以调动社会资本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由于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所以愿意选择入住的老年人数量有限,致使部分中高端养老市场萎缩,再加上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社会资本投资的高利润领域被抹掉了一部分。目前,很多养老机构又不愿意接收“失能”、“失智”老人,致使很多需要被照顾的老人得不到养老机构的照顾,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这一部分老人之所以被拒之门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养老机构的人手不充足,无法照顾。照顾这部分老人十分辛苦,而养老机构为盈利,又压缩护工的工资收入,使人才不会向这个领域大量流动。市场化程度不高,对需要照顾的老人和养老机构而言是很致命的问题。相信随着政府政策的不断落实,这一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

  专家妙招化解问题

  针对价格调整机制的问题,专家认为可从总体上将中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部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测算,算出三大部分的养老花费平均值,并制定价格区间,由各养老机构在范围内自由进行定价。一方面,使养老机构定价有标准可循。通过价格的制定,倒推服务的提供内容,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保障社会上老年人的权益,使之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另一方面,便于政府进行监管。政府可从价格、床位数等硬件指标上进行考核,对优秀的养老机构进行补贴,帮助其发展壮大。第三,由于价格上有参照,避免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方便需要高端服务的老人用适当的价格购买服务。
  解决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步步为营。政府不可能一下子将处于弱势群体的老人全部推向市场,让其自由选择。毕竟有很多老年人经济实力有限,无法在市场上购买服务。即使养老市场市场化程度很高,也必须保留公办的养老机构,用于平衡市场竞争,同时为市场树立一定的标尺,社会资本也可以以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价格为参考,针对细分市场,提供更受欢迎的服务。就目前情况而言,政府可通过设立引导基金的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养老PPP领域中来,提高行业市场化水平。公办养老机构、PPP模式养老机构、纯私人资本养老机构在相当长的时间范围内需要长期并存,满足老人不同类型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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