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创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模式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烟台市以预防和控制老年疾病发生与发展、提高养老质量为目标,创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模式。
增强养老服务机构内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功能,鼓励医疗机构建设老年养护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构建医疗、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相互衔接服务模式。拥有5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应内设护理院或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规模较小的可采取合作方式或通过设立卫生所(室)、医务室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独居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入住的参保老年人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医保报销制度,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多方筹集资金,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养老相关商业保险产品,为老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产品和服务。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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