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郓城县积极探索城乡低保监督监管新模式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近年来,菏泽郓城县为充分发挥农村生活低保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和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健全信息核查新模式。郓城县对申请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严格落实提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初审上报、入户抽查和张榜公示“六个环节”,认真核准核家庭经济收入。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家庭状况、收入情况等,提出低保申请,写出书面材料,递交村“两委”,由村“两委”负责汇总上报。进行入户调查。全县各乡镇(街道)会同本乡镇(街道)所辖行政村(社区)干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逐一入户调查,摸清经济收入情况,并由申请人、调查人员、行政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郓城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低保申请材料进行入户抽查核实,然后提交评审会讨论。对不合格的人员或者弄虚作假的人员坚决取消申请资格;进行张榜公示。对最后确定的申请人员在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布受理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新模式。郓城县公安、人社、国土、房产、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实施资源共享机制,规定每季度第1个月向县公安局提供低保申请人员的就业、保险、住房、存款等方面的最新信息。县民政部门于每月5号,将新申请低保对象人员名单报县公安局情况进行比对;并将已享受低保对象名单报县公安局进行比对,根据县公安局反馈结果,县民政局与各乡镇(街道)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再一次调查核实,从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建立健全监督监管新模式。郓城县民政局在确定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将拟纳入和不予纳入低保的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纳入低保享受对象的,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将享受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在公开栏上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乡镇(街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县监察、县民政等部门采取重点抽查、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加强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于套取国家低保、挪用低保金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新模式。郓城县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乡各镇(街道)落实低保工作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并将低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评估指标、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低保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好职责。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新模式。郓城县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QQ等,做到一经投诉必须严厉查处,并及时通报查处结果。对于那些骗保、人情保、权利保等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层层跟踪问责。出台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低保审核审批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厉惩处;对于那些帮助骗保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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