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老族”频现 老人吃苦 养老院吃亏
作者:   来源: 西安晚报  2016-05-13
  近年来,随着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增加,相关纠纷也日渐多见。有子女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交了几个月费用之后,就不闻不问,甚至处理房产、中断联系,玩起了失踪。在养老院与老人家属之间上演的追债拉锯战中,不仅养老机构面临维权难的境地,老年人也被折腾得不轻。
 
  缘由 或因没钱或因赡养纠纷
 
  65岁的陈金秀2014年9月底被大儿子送到南京宁康老年康复护理院。之后一直由大儿子替其缴费,但去年大儿子因病去世,赡养责任落在小儿子安某身上。不过,安某来过几次后,就没再出现过。陈金秀每周挂水和治疗等费用,都是由这家养老院开支。
  据了解,老人名下还有一套住房正在出租,每个月也有两千多元退休金,并且还有一笔定期存款,原本支付每月的护理费不成问题,但因为作为监护人的小儿子失踪了,这些钱都拿不出来。
  养老院里的“甩老”行为不只发生在南京。2014年9月7日,70多岁的丁凯由儿子送到江苏徐州市天恩养老院。老人有两个儿子,费用一人交一个月。2015年7月起,每每轮到二儿子交钱,就没了消息,理由是没钱。
  还有一些“甩老”行为则与家属之间的纠纷有关。78岁的何桂远是四川南充人。2014年3月起,何桂远本来由在湖南的四儿子赡养。2015年4月,四儿子何某将何桂远从湖南送回南充老家,老人的其他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拒绝赡养,随后老人被送到当地一老年公寓。之后,养老院多次向何桂远的子女们催缴费用,但都没有结果。由于老人体弱多病,当地民政不得不将老人安置到医院治疗。直到当年11月,何桂远的子女们才达成赡养协议。
 
  尴尬 公办养老机构也被钻空子
 
  “甩老”现象同样让南京国悦护理院头疼不已。按照该养老中心的规定,每个月1~5号要预付下个月的费用,可到了4月底,还有30多位老人的费用没有缴纳。
  国悦护理院院长梁丽梅说,在养老院,欠费不算新鲜事,但“甩老”确实让人恼火。2014年3月份,曾经有一名老人欠费9000多元,家属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后来,老人的儿子有一次来到护理院,说是推老人去晒太阳,结果无影无踪了。院方将老人的子女告上了法庭,尽管官司胜诉了,但老人儿子把房子卖了,手机号换了,这钱至今也没能要回来。
  南京点将台社会福利院有床位1090张,约300张面向社会老人,优先收住失能和失智老人。为确保公平,该院几年前就建立了一系列的评估程序,以确定入住资格。
  院长孟延书说,为了不让“甩老族”钻空子,“我们最看重第一个环节的家访”。“一开始很多人不理解为何要问老人的居住面积、房间朝向等情况,这其实是我们较为关注的一条,据此判断儿女送老人进养老院的目的到底是为自己摆脱累赘,还是为了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他解释道,越是不孝顺的子女,越可能会把老人当包袱一样甩给养老院。
 
  建议 实行老人财产托管制度
 
  四川南充何桂远的3个儿子终究为他们的“甩老”行为付出了代价。今年1月,当地法院判处三兄弟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律师认为,对于大多数“甩老”事件,用遗弃罪追责可能并不适用。因为遗弃行为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也就是说只有因子女失联造成老人死亡或重伤等,才构成犯罪。
  而这,也正是养老机构负责人的担忧之处。一旦养老院寻找老人监护人无果,最直接的办法无非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老人家属,但法院找不到人也无法执行。并且,民营养老机构也大多希望做口碑,不想跟老人子女撕破脸,影响自己的生意,所以往往会错过最佳追讨期,以至于这样的欠费会越欠越久,最后索要无门。
  为了保障老人和养老机构的权益,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主任袁胜寒则建议,应出台规定,允许在“甩老”后变更监护人,并通过一定程序对老人财产实行托管,以减轻养老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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