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问候老人”难以破解养老困局
作者:   来源: 法治周末  2017-02-08
 

  日前,重庆市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意见。修订草案有一项规定引发社会争议,那就是:除物质上的赡养外,家庭成员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
  随着人口政策的影响和跨地域社会流动的加剧,中国人口老龄化在快速发展,中国式养老难题日益凸显。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其中将近一半空巢。
  相关调查显示,很多“空巢老人”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状况上,都不容乐观,传统养老方式和保障体系正遭遇巨大的冲击。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这一度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由于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危机四伏”,如何养老、谁来养老依然没有破局。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尚未完全有效落地的情况下,此番《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其出发点不可谓不好,不失为务实之举。但需要指出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重庆的做法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以及保障措施的落实。
  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讲究“孝道”,倡导“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本”。先人将“孝”作为百善的开端,巍然列于仁、义、忠、信之前,“孝道”作为公序良俗的一部分,在当时俨然被列入了用以治国的法律范畴。
  如今,在我国日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各项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之时,延续、重振“孝道”极其急迫且现实。精神慰藉条款虽然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但“问候老年人”并不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它是婚姻家庭中人们应该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
  “孝道”无时间期限和朝代界限,流传数千年之久而持续不衰,历经社会的发展变迁却始终未曾变更其作为衡量个人道德品质好坏、高低的标准。这对促进民族文化整合、建立民族的自信心立下了汗马功劳,足见其顽强的生命力和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一面。
  事实上,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的一种行为规范,将国家强调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从法律上加以强调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精神,弘扬我国传统孝道文化。
  然而必须指出,现代意义上的“家庭养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是指纯粹由家庭来赡养老人,政府与社会并不有所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是指在大力张扬孝道文化的背景下,在政府尽其所能提供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由子女来管理老人的吃、住及其他生活照料,提供精神慰籍。
  养老服务体系并不是孤立的,建立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并不能仅仅依靠单方面的资源,而是应当加大整个社会的支持力度,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都应真正重视起来,在整个社会营造尊老爱老的氛围。
  倘若仅从当事人主体来要求“问候”,而没有从根本上完善相关保障措施,不能为养老服务创设必要的条件,更多人面临的将是难以养老尽孝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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