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贵州省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率,促进其公平、可及,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贵州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经济人口情况
贵州省有国土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辖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1个国家级新区,9个县级市和79个县(区、特区);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0,502.56亿元(人均29,847元),较上年增长10.7%;财政总收入2294.25亿元,较上年增长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50亿元,较上年增长17.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96.61元;全省常住人口3529.50万人(较2010年增加54.64万人),其中贵阳市462.18万人、六盘水市288.99万人、遵义市619.21万人、安顺市231.35万人、毕节市660.61万人、铜仁市312.24万人、黔西南州282.16万人、黔东南州348.54万人、黔南州324.22万人;城镇人口1482.74万人(占42.01%)、乡村人口2046.76万人(占57.99%)。
(二)医疗卫生资源状况
1.医疗卫生机构。
2015年,全省有医疗卫生机构28,740个,较2010年增长40.29%。其中医院1288个(公立医院393个、社会办医院89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1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56个、卫生院1445个、村卫生室20,832个、门诊部和诊所327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44个,其他机构31个。医院按等级分类,全省有三级医院50个(公立44个,社会办6个),其中三级甲等29个;二级医院233个(公立172个、社会办61个),其中二级甲等123所;一级医院499所(公立69所、社会办430所);按类别分类,全省有综合医院916所、中医类医院116所、专科医院153所,妇幼保健机构103所。
2.床位数。
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19.65万张,较2010年增长86.61%,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57张,其中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数15.37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3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20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19张;中医类医院床位数2.08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0.59张;公立医院床位数10.30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2.92张,其中省办医院床位数1.31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0.37张,地市办医院2.00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0.57张,县办医院5.65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60张;社会办医院床位数5.07万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44张。
3.卫生人员数。
2015年,全省有卫生人员25.89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70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数6.43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80人,注册护士数7.61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2.15人,医护比为1:1.20。与2010年相比,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增长82.44%、50.24%、113.76%。全省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为1.34人、0.47人、0.57人。
4.大型医用设备。
全省医疗机构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3台,其中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2台、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1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共340台,其中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91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83台,800mA及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39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6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21台。
(三)医疗卫生服务利用情况
1.门急诊服务。
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13,229.53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人次4,966.24万)。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常住人口人均诊疗人次3.75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5人次(其中医院常住人口人均诊疗人次1.41人次,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4人次)。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均诊疗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均低于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
2.住院服务。
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642.42万人次(其中医院入院人次480.10万)。全省常住人口人均入院人次0.18人次,年住院率18.2%,全省病床工作日270.2天,病床使用率74.03%,平均住院日7.6天,医师日均担负住院2.3床日(其中医院常住人口人均入院人次0.14人次,年住院率13.6%,病床工作日295天,病床使用率80.83%,平均住院日8.5天,医师日均担负住院3.1床日)。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均入院人次、平均住院日、病床使用率均低于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数高于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
(四)医疗机构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
优质医疗资源总体不足,除贵阳市外,其余地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贵安新区、遵义新蒲新区等新建城区医疗资源配置亟待完善;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体缺口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严重,空编率达到26.60%,有近200个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村卫生室医师无证执业现象仍较普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
2.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欠合理。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有限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过度集中在贵阳、遵义等中心城市区域;高级人才资源短缺且集中于三级医院;部分区县尚无二级甲等医院,尚不能完全满足功能布局需要;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3.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相互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以药补医机制尚未完全破除,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有待完善,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模式尚未完全建立;医疗卫生规划的约束性不足,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能力、调控效率不够。
4.中医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
全省中医资源总体不足,中医类医院床位分布不均,医师数量少、学历和职称结构偏低。2015年全省仍有22个县(区、市)未设立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同时,中医人均诊疗人次过低,人均诊疗人次低于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病床使用率(84.49%)和平均住院床日(8.7天)高于全省综合医院的平均水平。
5.社会办医竞争力总体不足。
社会办医尚未形成足够的竞争力,数量虽然较多,但规模小、水平低、能力弱,上档次、成规模的大型民营医院少,三级医院仅有6所。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普遍不高,职称构成以初级及以下人员为主,服务能力总体偏低,平均诊疗人次、入院人次、病床利用率以及医师工作量远低于公立医院。
二、规划基本原则 (一)公平可及原则。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进一步缩小城乡、地区差别,实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城乡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统筹兼顾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规模、职能和布局,推进重点和薄弱环节建设,确保有序发展。
(三)科学布局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和吸纳人口较多的中心城镇,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
(四)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责任,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确保基本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五)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老年、肿瘤、精神、传染、康复等薄弱专科医院为主。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康复等健康服务领域的作用和特色,完善中医类医疗机构布局。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健康管理产业的融合发展。
(七)层级分明原则。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健康服务发展。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主要指标达到《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0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的目标(附表1)。建立符合我省各市(州)发展实际的床位配置和卫生人力资源格局(附表2、附表3)。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补足专科医疗服务短板,充实和优化卫生队伍结构,促使各级医疗机构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建立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利于发挥整体效能。
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网络。建立以省急救中心为龙头,各市(州)为辐射单位、各县(区、市)为急救枢纽、院前医疗急救、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不断提高各级急救机构服务能力。
促进多元办医格局形成。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办医向规模化、专科化、精细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扶持中医医疗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促进医养服务融合发展。提高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病床。
四、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综合医院
全省共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57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4所。二级以下综合医院由各市州根据需要设置。详见附表4。
贵阳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28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8所,7所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分别为贵州省人民医院(2000张床位)、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00张床位)、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1000张床位)、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1000张床位)、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900张床位)、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1100张床位)、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600张床位);1所为其他公立医院,贵航贵阳医院(三00医院,800张床位)。
遵义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26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3所,2所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分别为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2000张床位)和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1500张床位);1所为其他公立医院,贵州航天医院(1200张床位)。
六盘水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2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4所,1所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即六盘水市人民医院(1100张床位);3所为其他公立医院,即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900张床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800张床位)和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800张床位)。
安顺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1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1所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即安顺市人民医院(1680张床位);1所为其他公立医院,即贵航集团302医院(850张床位)。
毕节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5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即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含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双山分院,共2260张床位)。
铜仁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4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即铜仁市人民医院(1300张床位)。
黔东南州: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9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即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000张床位)和黔东南州人民医院(1600张床位)。
黔南州: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6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即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1000张床位)和黔南州人民医院(1100张床位)。
黔西南州: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0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即黔西南州人民医院(1100张床位)和兴义市人民医院(1100张床位)。
贵安新区: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6所。
(二)中医类医院设置
全省共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102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11所。详见附表5。
贵阳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10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医院3所,即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1000张床位)、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000张床位)和贵阳市中医医院(新建,1000张床位)。
遵义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15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医院1所,即遵义市中医院(600张床位)。
六盘水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5所。鼓励六盘水市中医院创三级甲等医院。
安顺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7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医院1所,即安顺市中医院(600张床位)。
毕节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10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医院1所,即毕节市中医院(含市中医院分院,共1300张床位)。
铜仁市: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11所。鼓励铜仁市中医院创三级甲等医院。
黔东南州: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18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医院1所,即黔东南州中医院(600张床位)。
黔南州: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13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医院1所,即黔南州中医院(1000张床位)。
黔西南州: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9所,其中,公立三级甲等医院1所,即黔西南州中医院(600张床位)。
贵安新区:设置公立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4所。
(三)妇幼保健院设置
妇幼保健机构由政府举办,分省、市、县三级,每个行政区域设置1所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各市州级设置1所床位200张以上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各县(市、区)设1所床位100张以上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所。全省规划设置妇幼保健机构100所,其中,三级妇幼保健院10所、二级90所。详见附表6。
贵阳市:设置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所,即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10所,平均规模100张以上床位。
遵义市: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15所,平均床位规模100张以上。
六盘水市:设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4所,平均床位规模100张以上。
安顺市: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8所,平均床位规模100张以上。
铜仁市: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铜仁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10所,平均床位100张以上。
毕节市: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8所,平均规模100张以上床位。
黔东南州: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黔东南州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16所,平均规模100张以上床位。
黔南州: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黔南州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12所,平均规模100张以上床位。
黔西南州:设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设置二级妇幼保健院8所,平均规模100张以上床位。
贵安新区:设三级妇幼保健院1所,即贵州省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200张以上。
(四)专科医院
根据疾病谱变化、老龄化等因素产生的医疗服务需求设置专科医疗机构,弥补现有医疗机构专科服务技术和力量的不足。专科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和学科发展应具备鲜明的专科特色。公立专科医院原则上设立到市(州)府所在城区,且全部按三级专科医院规模进行建设和管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逐步规划新建传染病、心血管、康复医学、老年病、生殖医学等专科医院。在市级区域应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其他类型专科医院根据各市(州)专科服务需求和服务能力进行设置完善。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围绕“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目标,建设城市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在现有1445所乡镇卫生院和16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上按照以下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要求进行设置和调整。
1.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将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心乡镇卫生院,并可参照二级医院的标准建设。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区划或按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每个街道办事处(社区)范围内或每3-5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区、市)城区所在地原有卫生院应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
4.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人口超过2千或居住分散的村可适当增设村卫生室。
5.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六)急救中心
全省共设置82个急救中心,构成三级急救体系。其中设置1个省急救中心,每个市(州)必须设置1个急救中心,共10个市(州)急救中心(含贵安新区)。市(州)所在地辐射范围内不单独设置县级急救中心,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全省共设置71个县级急救中心。详见附表7。
1.省级急救中心(1个)。贵州省急救中心(贵阳市)。
2.市(州、区)级急救中心(10个)。贵阳市急救中心、遵义市急救中心、六盘水市急救中心、安顺市急救中心、毕节市急救中心、铜仁市急救中心、黔东南州急救中心、黔南州急救中心、黔西南州急救中心、贵安新区急救中心(待建)。
3.县(区、市)级急救中心(71个)。贵阳市4个、遵义市12个、六盘水市2个、安顺市5个、毕节市7个、铜仁市8个、黔东南州15个、黔南州11个、黔西南州7个。
急救中心详细设置和要求按《贵州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黔卫计发〔2016〕12号)执行。
(七)采供血机构
结合全省各辖区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情况规划血站和单采血浆站设置,全省共设置血液中心1所、中心血站8-11所、中心血库16所、单采血浆站4所。详见附表8。
1.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设置。贵阳市设置血液中心1所;在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政府所在城市各设置中心血站1所,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条件成熟时可在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设置中心血站;在赤水、仁怀、正安、余庆、习水、道真、务川、金沙、盘州、六枝、德江、沿河、思南、石阡、印江、天柱各设置中心血库1所,根据我省交通条件的改善情况,将逐步关闭中心血库,或将中心血库转为中心血站的采血点或储血点;县级储血点由市(州)卫生计生委根据《贵州省储血点管理办法》进行设置、审查和管理,经市(州)卫生计生委审查同意后报省卫生计生委批准。
2.特殊血站。根据国家规划的要求设置。
3.单采血浆站。根据我省区域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疾病流行情况以及血液制品生产所需原料血浆的实际,对在开阳、独山、普定、黄平等4个县保留设置的4个单采血浆站进行严格监管,在本规划期内对我省单采血浆站布局的调整须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采供血机构详细设置和要求按照《贵州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执行。
(八)其他机构设置
各地结合实际设置门诊部、诊所、护理院、护理站等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依法开办护理院、护理站等,促进医养结合。
五、床位设置 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相关规定,按照床位数配置指标要求,设置和调控各医院的床位数量。到2020年,公立医院床位达到每千常住人口数3.3张,并按1.5张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全省公立医院中,省办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0.45张,市办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0.9张,县办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8张(附表1、附表2)。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超过3.3张的市州,以提升医院能力和完善布局为主;中医类医院按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公立专科医院按15%床位比例设置床位数。
原则上现有公立医院床位数不再增加。严格控制1500张床位以上省办大型综合医院单体规模,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以1000张左右为宜;严格控制800张以上市办综合医院规模,500万人口以上的市(州)综合医院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严格控制500张床位以上县办综合医院,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原则上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不得超过区域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30%,不超过区域医院床位总数的35%;专科医院的床位数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
全省床位数增设情况:“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床位数2.71万张,其中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数新增2.51万张,公立医院新增2.00万张(其中省办医院0.49万张,地市办医院1.36万张,县办医院1.06万张)。全省社会办医院规划应新增0.52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0.27万张。
六、卫生技术人员配置 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相关规定,各市(州)按照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指标要求,设置和调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卫生技术人员占医院总人数70%以上(附表1、附表3)。全省执业(助理)医师增加2.98万人,注册护士增加4.10万人,公共卫生人员增加1.26万人,全科医师增加0.43万人,基层卫生人员增加3.58万人。
(一)医院。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和医师工作量为依据,结合各地服务人口、经济状况、地理和自然条件等进行配置,并按照医院级别和功能,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市(州)办医院床护比达到1:0.6。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七、医疗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并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的配置比例。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和监管工作,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
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甲类和乙类医用设备将按国家和省级新的管理办法执行。各级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预留一定配额予以支持。
八、功能协同 (一)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重点将1-2所综合医院建设成为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将贵阳市建设成为全省医疗卫生中心,各(市)州、各县(区、市)根据辖区人口数、服务半径、医疗需求和医院服务能力等情况各设置1-2所市级、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各级区域医疗中心负责向辐射区域居民提供急、危、疑难重症诊疗服务,负责开展医学教育和医学科学研究,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人才培养、技术指导、医疗帮扶等医疗服务协同工作。
(二)推进医养结合
鼓励各市(州)、县(区、市)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合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三)医疗联合体
到2020年,全省建立以三级医院为龙头,形成分层次、全覆盖的医疗联合服务体系,医疗联合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关系和延伸门诊、延伸病房,开展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深层次合作和帮扶。
九、主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必须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建立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设置辖区卫生资源配置”作为重要的卫生工作要求。各市州要依据本规划要求,编制辖区内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将卫生资源配置及相关措施细化到各分块内容,并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市(州)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县级政府要依据本规划要求,编制县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
(二)投入保障
建立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卫生投入机制,把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社会事业的重点和必保项目。严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符合政策规定的长期债务,纳入同级政府性债务逐步化解。政府新增投资切实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三)机制保障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区域内人口、城建、区划、需求等变化,及时对规划进行合理调整,并上报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批准城乡医疗卫生规划审批建设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四)监督保障
省卫生计生委将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建立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各市(州)要设立规划监督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各县(区、市)的规划制定和执行进行监督、指导和执行效果评价。监督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并可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进行规划实施效果评估。
附表1 2020年贵州省医疗机构主要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 2015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5.57 | 6.0 | 指导性 |
医院(张) | 4.36 | 4.8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张) | 2.92 | 3.3 | 指导性 |
其中:省办医院 | 0.37 | 0.45 | 指导性 |
市办医院 | 0.57 | 0.9 | 指导性 |
县办医院 | 1.60 | 1.8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张) | 1.72 | 1.5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1.19 | 1.2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80 | 2.50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15 | 3.14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52 | 0.83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0.88 | 2 | 约束性 |
医护比 | 1:1.20 | 1:1.25 | 指导性 |
地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 1:0.52 | 1:0.6 | 指导性 |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 | 500 | 指导性 |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规模(张) | -- | 800 | 指导性 |
省办综合性医院适宜规模(张) | -- | 1000 | 指导性 |
附表2 2020年贵州省各市(州)每千人口床位配置标准
市(州) | 2015年每千人口床位数 (张) | 2015年现有床位数 (万张) | 2020年每千人口床位数 (张) | 2020年总床位数 (万张) |
贵阳市 | 6.82 | 3.15 | 7.75 | 3.78 |
遵义市 | 5.93 | 3.68 | 6.10 | 4.00 |
六盘水市 | 5.09 | 1.47 | 5.55 | 1.70 |
安顺市 | 4.62 | 1.69 | 5.35 | 1.31 |
毕节市 | 5.03 | 3.33 | 5.35 | 3.73 |
铜仁市 | 6.00 | 1.87 | 6.10 | 2.01 |
黔东南州 | 6.03 | 2.10 | 6.10 | 2.25 |
黔南州 | 5.28 | 1.71 | 5.85 | 2.00 |
黔西南州 | 4.49 | 1.27 | 5.35 | 1.60 |
全省合计 | 5.57 | 19.65 | 6.0 | 22.36 |
其中贵安新区* | -- | 0.01 | 6.0 | 0.7 |
*注:贵安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床位规模为根据目前发展需求预留规划空间,并可根据发展需要调剂到其他市(州)。
附表3 2020年贵州省各市(州)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标准
市(州) | 201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2015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2020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2020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贵阳市 | 3.13 | 3.67 | 3.23 | 4.06 |
遵义市 | 1.92 | 2.40 | 2.54 | 3.19 |
六盘水市 | 1.56 | 1.85 | 2.31 | 2.90 |
安顺市 | 1.34 | 1.70 | 2.23 | 2.80 |
毕节市 | 1.21 | 1.58 | 2.23 | 2.80 |
铜仁市 | 1.54 | 2.03 | 2.54 | 3.19 |
黔东南州 | 1.92 | 2.29 | 2.54 | 3.19 |
黔南州 | 1.80 | 1.66 | 2.44 | 3.06 |
黔西南洲 | 1.47 | 1.72 | 2.23 | 2.80 |
全省合计 | 1.80 | 2.15 | 2.50 | 3.14 |
其中贵安新区* | -- | -- | 2.50 | 3.14 |
*注:贵安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目前其人口数据按原有区划范围统计,2015年无相关指标数据。
附表4 贵州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情况一览表
市(州) |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 |
二级及以上 | 其中:三甲 |
贵阳市 | 28 | 8 |
遵义市 | 26 | 2 |
六盘水市 | 12 | 4 |
安顺市 | 11 | 2 |
毕节市 | 18 | 1 |
铜仁市 | 14 | 1 |
黔东南州 | 19 | 2 |
黔南州 | 16 | 2 |
黔西南州 | 10 | 2 |
贵安新区 | 6 | 0 |
总计 | 157 | 24 |
附表5 贵州省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情况一览表
市(州) |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 |
二级及以上 | 其中:三甲 |
贵阳市 | 10 | 3 |
遵义市 | 15 | 1 |
六盘水市 | 5 | 1 |
安顺市 | 7 | 1 |
毕节市 | 10 | 1 |
铜仁市 | 11 | 1 |
黔东南州 | 18 | 1 |
黔南州 | 13 | 1 |
黔西南州 | 9 | 1 |
贵安新区 | 4 | 0 |
总计 | 102 | 11 |
附表6 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市(州) | 小计 | 三级 | 二级 |
机构数 | 床位数 | 甲等 | 其它 | 床位数 | 机构数 | 床位数 |
贵阳市 | 11 | 1200 | 1 | | 200 | 10 | 1000 |
遵义市 | 16 | 1600 | | 1 | 200 | 15 | 1400 |
六盘水市 | 5 | 600 | | 1 | 200 | 4 | 400 |
安顺市 | 9 | 1000 | | 1 | 200 | 8 | 800 |
毕节市 | 9 | 1000 | | 1 | 200 | 8 | 800 |
铜仁市 | 11 | 1100 | | 1 | 200 | 10 | 900 |
黔东南州 | 17 | 1800 | | 1 | 200 | 16 | 1600 |
黔南州 | 13 | 1400 | | 1 | 200 | 12 | 1200 |
黔西南州 | 9 | 1000 | | 1 | 200 | 8 | 800 |
贵安新区 | 1 | 200 | | 1 | 200 | | |
合计 | 100 | 10900 | 1 | 9 | 2000 | 90 | 8900 |
附表7 贵州省省级、市(州)级和县级急救中心设置情况一览表
市(州) | 合计 | 省级急救中心 | 市(州)级急救中心 | 县(区、市)级急救中心 |
| | 急救中心设置情况 | 数量 | 急救中心设置情况 | 数量 | 急救中心设置情况 | 数量 |
贵阳市 | 6 | 贵州省急救中心 | 1 | 贵阳市急救中心 | 1 | 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修文县 | 4 |
遵义市 | 13 | | 0 | 遵义市急救中心 | 1 | 播州区、桐梓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赤水县、习水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仁怀市 | 12 |
六盘水市 | 3 | | 0 | 六盘水市急救中心 | 1 | 六枝特区、盘州市 | 2 |
安顺市 | 6 | | 0 | 安顺市急救中心 | 1 | 平坝区、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 | 5 |
毕节市 | 8 | | 0 | 毕节市急救中心 | 1 | 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县 | 7 |
铜仁市 | 9 | | 0 | 铜仁市急救中心 | 1 | 松桃县、印江县、玉屏县、沿河县、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 | 8 |
黔东南州 | 16 | | 0 | 黔东南州急救中心 | 1 | 黄平县、麻江县、丹寨县、雷山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剑河县、台江县 | 15 |
黔南州 | 12 | | 0 | 黔南州急救中心 | 1 | 独山县、平塘县、荔波县、三都县、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 | 11 |
黔西南州 | 8 | | 0 | 黔西南州急救中心 | 1 | 兴仁县、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 | 7 |
贵安新区 | 1 | | 0 | 贵安新区急救中心 | 1 | | 0 |
合计 | 82 | | 1 | | 10 | | 71 |
附表8 贵州省各市(州)采供血主要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市(州) | 合计 | 血液中心 | 中心血站 | 中心血库 | 单采血浆站 |
设置情况 | 数量 | 设置情况 | 数量 | 设置情况 | 数量 | 设置情况 | 数量 |
贵阳市 | 2 | 贵州省血液中心 | 1 | | 0 | | 0 | 开阳 | 1 |
遵义市 | 9 | | 0 | 遵义市中心血站 仁怀市中心血站 | 2 | 赤水、仁怀、正安、余庆、习水、道真、务川 | 7 | | 0 |
六盘水市 | 3 | | 0 | 六盘水中心血站 | 1 | 盘县、六枝 | 2 | | 0 |
安顺市 | 2 | | 0 | 安顺市中心血站 | 1 | | 0 | 普定 | 1 |
毕节市 | 3 | | 0 | 毕节市中心血站 威宁县中心血站 | 2 | 金沙 | 1 | | 0 |
铜仁市 | 6 | | 0 | 铜仁市中心血站 | 1 | 德江、沿河、思南、石阡、印江、 | 5 | | 0 |
黔东南州 | 3 | | 0 | 黔东南州中心血站 | 1 | 天柱 | 1 | 黄平 | 1 |
黔南州 | 2 | | 0 | 黔南州中心血站 | 1 | | 0 | 独山 | 1 |
黔西南州 | 1 | | 0 | 黔西南州中心血站 | 1 | | 0 | | 0 |
贵安新区 | 1 | | 0 | 贵安新区中心血站 | 1 | | 0 | | 0 |
合计 | 32 | | 1 | | 11 | | 16 | | 4 |
注:本规划中遵义市包含仁怀市,毕节市包含威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