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出台河南首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意见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2-28
    设施不完善、功能不齐全、床位缺口大等问题,使得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难以满足,甚至一些养老机构出现预约排队等床现象……不久的将来,这些养老难题或许能得到解决。
  8月12日,洛阳市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洛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民政局局长于建庄传达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脉”洛阳养老难题。据了解,这是我省出台的首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意见。
 
  现状:洛阳老年人口近百万,年增3%
  据介绍,目前,洛阳市老年人口已达到95.8万人, 占总人口的14%,并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养老建设体系和养老产业发展成了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
  洛阳市副市长王敬林介绍,洛阳市养老服务建设项目有53个,计划总投资达10亿元。对于目前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王敬林直言不讳地指出,设施不完善、功能不齐全、床位缺口大等,使得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难以满足,甚至一些养老机构出现预约排队等床的现象。
  “部分地方项目较少,速度较慢。部分县(市、区)养老项目虽然立项较早,但还停留在规划选址阶段,没有实质性进展。甚至,有两个地方没有立项养老项目。”洛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战武说,多数县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滞后,社区用房配置不合理,服务场地小、条件差,老人入网率较低,成功对接服务率不高。此外,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也不够规范。
 
  运行:形式多样,统一管理
  《意见》除了细化养老服务内容外,还在养老设施的服务功能、设置规模、运营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
  在服务功能方面,养老设施将更加合理地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保证老人有休息室、餐厅等,以此满足日托老人的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
  在设置规模方面,各县(市、区)可通过政府购买、租赁、调配、企业共建、开发商配建等方式保障日间照料用房。对于旧城已建成社区,在保证基本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提高配建标准,扩大服务范围,可在远离日间照料中心的居民聚集区设多个小区老年人服务点。社区服务站点的标准为:社区老年人口在500人以下、501人至1000人和1001人以上,服务用房面积应分别不低于200平方米、3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
  于建庄说,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外包、委托营运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品牌运营、统一管理。在运营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直接由社区管理,派社区服务工作者或社会工作者承担日常服务工作;二是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选择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运营管理;三是利用养老机构的服务优势,与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签订协议,承包经营管理;四是与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合作(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签订协议,托管运营等。
 
  收费:有偿无偿结合,老人可自主选择服务
  对于社区里的老年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实行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此外,在今年9 月底前,各县(市、区)出台为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操作办法,确定补贴人群、服务标准、审核结算办法等内容,委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困难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自身服务能力,设定不同的服务项目,供老人自主选择。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按照低于市场价格确定。
  政府可通过发放补贴券或购买服务时间等形式,由服务机构对自理、半失能、失能的困难老人每天提供1~3 个小时居家养老服务,参照本辖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核算购买服务工时费用,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筹集解决。
 
  预期:养老服务可电话预约
  “等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成后,将会实现电话预约。”洛阳市民政局一负责人说,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主网和呼叫中心建设,各县(市、区)会加快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采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物联网等手段建立系统服务与互动平台,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来满足老年客户在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亲情关爱等方面的养老需求,逐步实现市、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12349”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和呼叫平台互联互通,统一服务受理号码,开发老年呼叫器等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智能化养老服务。
  于建庄说:“未来,打一个电话,10分钟之内老人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让老年人在社区里养老觉得很幸福。”
 
  惩戒:群众不满意,相关人员将被追责
  据了解,为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洛阳市政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经过验收符合项目实施标准且运行满3个月的,会给予出资方5万~2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具体由区民政会同财政部门对每个项目情况进行验收后提出补助意见,报市民政和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同时,项目单位自收到拨款日起两年内暂停老年人服务业务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则会被相关部门追回。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站点的水电气暖和服务耗材等日常费用,根据区民政部门、办事处和出资方委托协议中提供的服务用房面积,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标准给予运行补贴。城市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开办补助和运行的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各县(市)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解决。
  此外,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达标、群众不满意的服务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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