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从延迟退休争议看养老权利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2-28

  近段时间,人社部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设想,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与讨论,据说高达70%以上的网民反对。我的看法是,延迟退休不是一个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如此的问题。因为在一个人口红利消失、老龄化正在到来的社会,要使多数国民退休以后过上体面的生活——至少生活水平和现在相比不能有所下降,就必须延长养老交费的年限,进而延迟退休年龄。从全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考虑,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选择。

  至于很多年轻人所担心的就业问题,我认为不必过于担忧,因为既然人口红利消失,就表明劳动力供小于求,也即总体上存在劳动短缺——尽管也许不排除存在结构性的劳动短缺,有部分年轻人会因此找工作困难。即便如此,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情况下,也只能通过改革劳动力市场、强化失业保险来解决,而不是还维持现在的退休年龄。

  当然,延迟退休年龄并不是立即实行,而且即使实行也不会一步到位,比如规定男性必须65岁、女性60岁退休;也不是所有的职业,都必须延迟退休,具体的退休方式可以探讨,基本原则是设计出一个比较理性的解决方案,力求做到让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或损害最小化。

  但这不是说,网民对延迟退休的担忧和反对没有道理。延迟退休年龄,是基于老龄化趋势做出的调整;而网民的反对,则基于现实问题而言,如前面提及的就业,如养老保障制度的“双轨制”。事实上,在养老保障方面,我们岂止是“双轨”,而是“五轨”:公务员有一套养老,事业单位和企业各有一套养老,无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有一套养老,农民又有一套养老,很多单位甚至同时就并存几套养老体系。如果这种碎片化的养老制度,长时间得不到并轨,那么,延迟退休年龄就会适得其反,达不到目的。

  现在来看,养老制度的并轨,不是轻易就能实现的。日前有报道说,自2008年底启动的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至今仍未取得实质突破。专家认为,相关政策未具体明确转制成本的资金来源,令诸多事业人对前景“忧心忡忡”。

  恐怕这不单单是转制成本的资金来源未有着落,如果仅仅是个人账户上没有累积基金,相对来说还好办,关键在于无法消除人们基于现实的利益落差而形成的比较所导致的对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抵触。在现有的几种养老保险体系中,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最好,事业单位其次,企业第三。就改革的难易程度而言,选择事业单位进行养老并轨试点,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对收益最大的公务员的养老保险有一个说法。假如拿事业单位“开刀”,要他们和企业并轨,而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还“一枝独秀”,其改革迟迟没有说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然会不乐意。因此,即使解决了转制成本的资金来源,人们也会反对改革——除非强制推行试点,但强制推行又会滋生出一些不必发生的事情出来。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对机关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一定要有个明确表态,制定出一个时间表。往大里讲,每个人都是国家的公民,权利平等,不能在事关个人晚年生活的养老保险上分三六九等。我们承认历史形成的权利差距,但是这种差距不能无限延续下去。

  要改革自己自然有些痛苦,然而,不将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并轨,不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推行不下去,而且在网络时代,公务员的这个制度特权势必会激起其他群体的反感。因此,从国家利益考虑,应该秉持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对公务员的养老改革有个说法和规划。就此而言,广大网民对延迟退休年龄的反对意见,我认为意义不在他们提出的具体理由,而是让主管部门看到,社会对一部分群体所拥有的养老保险特权,是有不小意见的。

  如何设计一个让各方群体都满意的延迟退休年龄方案,需要我们集思广益;推进养老制度的改革,最终使各群体的养老做到制度平等,则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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