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给我国带来的影响及挑战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2-28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机遇主要表在:一是人口总量得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得到缓解。人口老龄化初期,少儿人口比重快速减少,社会总抚养比降低,直到2015年社会总抚养比仍低于50%,为我国发展赢得了较长时间的人口红利期。二是劳动力成本提高后,倒逼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有利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三是老年群体消费需求迅速增加,为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有利于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四是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尤其是健康预期寿命不断提高,有利于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与传承。五是老年人力资源丰富,2030年60~64岁低龄老年人口达1.16亿人,占老年人口总数31.4%,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潜在人力资源。

  但更应看到,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变革相交织,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

  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问题首先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目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必须审慎对待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1、人口老龄化将给经济发展带来三大变化。一是劳动力供给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自2011年起,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开始逐步减少,2011-2050年将由9.40亿缩减到7.13亿,减少24.2%。同时,劳动年龄人口中位年龄快速上升,到2030年,4 5岁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将减少四分之一。二是经济运行成本发生重大变化。预计2015-2050年期间,全社会用于养老、医疗、照料、福利与设施方面的费用占GDP的比例,将由7.33%增长到26.24%,接近届时欧盟国家平均水平。三是国内消费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青壮年为主的消费市场,如房地产、建筑材料、汽车等将逐渐萎缩,而以老年人口为主的消费市场,如医药、服务、旅游等将不断扩张。研究显示,老年消费总额占GDP的比重,将从2011年的约5.1%,持续攀升到2050年的约16.4%。

  2、人口老龄化可能增加三大经济风险。一是经济增长潜力下降的风险。随着人口红利峰顶过后,劳动力低成本优势逐步丧失,资本供给量及其投资收益下降,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方式面临考验,我国长期享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受到削弱。研究显示,2011-2050年期间,如果应对不力,人口老龄化可能使经济年均潜在增长率压低1.7个百分点。二是实体经济与资本经济失衡的风险。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实体经济中用于消费的比例提高,用于储蓄和投资的比例降低,实体经济中产出下降,而资本经济层面的养老性金融资产不断膨胀,实体经济与资本经济结构失衡的风险增加。据测算,2011-2050年实体经济的国民储蓄率将下降约13.5个百分点。三是金融系统不稳定的风险。研究显示,2030年前后全国社保基金约占证券市场市值的5%以上,商业养老保险的资产所占份额也比较大。养老性金融资产占整个金融资产比重的提高,将对金融系统带来潜在风险。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和商业养老保险给付的急剧增加,可能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另外,公共贿政收入和支出结构也面临重大变化,需要防范财政赤字风险和债务危机。

  3、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的影响大致分三个阶段。2011-2020年期间,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开始下降,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开始显现,老年抚养比提高导致人口红利期逐步消失,对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影响开始显现。2021-2030年期间,老年人口急剧增长,劳动年龄人口快速下降,是对经济增长潜力影响最为显著的时期。其中,2021-2025年间,人口老龄化可能使经济年均潜在增长率压低约2.2个百分点。2030年以后,老龄化逐步进入深度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年龄人口递减速度有所放缓,但对经济发展的深刻影响将长期存在。

  二、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构建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社会结构,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新课题。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之中,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等相交织,将进一步加剧与社会转型和发展不适应、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

  1、老年群体的利益诉求日益突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老年人口仅占总人口的5.5%,绝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家庭养老,享有养老金人口不到总人口1%。未来40年,老年人口将逐步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且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由原来的家庭依附群体、社会边缘群体转变为重要的社会利益体。老年人对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公共安全、权益维护、平等参与、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参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越来迫切,整个社会的利益诉求格局将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尊重和满足老年人利益诉求,将成为调整社会公共政策,创新社会表达机制,加强社会管理重要推动力量,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给社会定发展带来冲击。

  2、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人口老龄化在加重家庭养老负担的同时,也改变家庭结构和规模,削弱家庭养老功能,导致家庭养老风险增加,家庭代际矛盾显性化。我国家庭户规模从1990年的3.96人下降到了2010年的3.1人,呈继续下降趋势,其中,上海市已经下降到2.5人;全国独生子女家庭己超过1.5亿户,占家庭总数的37%;老年人独居、空巢家庭持续增加,2000-2010年,城镇空巢老人比例由42%上升到54%,农村由37.9%上升到45.6%。,增幅非常明显。家庭结构小型化、高风险家庭的增长,孝道文化观念的弱化,家庭养老伦理基础动摇,都对家庭功能和能力提升产生不利影响。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而且全国一半以上的老年人在农村,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必须重视解决家庭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代际协调发展的矛盾日趋复杂。代际关系协调和价值互补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研究表明,未来40年,我国老年抚养比急剧上升,劳动人口与老年人口之比上世纪90年代是7比1,目前是5比1,2035年上升为2比1,2050年将出现不足1.5比1的局面。社会抚养结构的变化,将深刻改变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格局,容易诱发代际利益分配的矛盾和冲突。同时,老年人与中青年人在思想观念、行为取向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将不断扩大,也可能诱发代际价值观的冲突,降低社会代际文化认同,以致削弱社会融合与发展的价值观基础。

  4、社会管理不适应问题日益突出。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把老年人作为社会照顾对象来看待,老年人被隔离在社会主体之外,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脱离社会问题将日趋严重。另一方面,老年人退休后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成为一个最大的自由人群体,部分老年人自立自强观念弱化,缺乏组织归属感和安全感,思想消极,信仰迷失,加之老年社会管理服务存在真空,老年思想教育工作薄弱,一些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等乘虚而人,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老年人口成为社会主体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老年群体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模式,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迫切需要加强老年群众工作,促进老年终身发展,扩大老年社会参与,使之成为一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力量。

  三、人口老龄化对城乡统筹发展的制约

  本世纪前30年,全国农村将向城镇累计转移3.5亿劳动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缓解了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但大大加快了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农村老年人口到2030年将达到1.65亿,占农村总人口的33.0%,高出城镇11.7个百分点,总抚养比将达到91.9%,高出城镇27.4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比全国平均提前了20年,老龄化带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将在农村地区提前爆发,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将面临新的矛盾和挑战。

  1、新农村建设主体快速老龄化。人口老龄化伴随人口城乡流动,带来农村人口构成的变化。2011-2050年,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从1.05亿人增加到2034年的1.71亿峰值,此后缓慢减少至1.4亿;农村老年人口比重从15.6%上升到39.9%。到本世纪40年代中后期,超过一半的农村居民年龄达到52岁以上,平均三个老人对应一个少年儿童。农村建设主体的不断老化、弱化,深刻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分地区“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村凋敝化”现象日益突出,对统筹城乡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2、现行农业生产方式受到挑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劳动年龄人口经过45年的持续增长,1995年达到顶峰5.36亿人,之后开始递减,到2011年减少1亿人,到2030年将减少一半。其中,45岁以下年轻劳动力到2018年将减少近一半。全国农村家庭户平均规模持续下降,从1982年的4.6,下降到2010年的3.3人,未来逐步下降到3.0人以下。伴随人口老龄化和家庭主要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村家庭劳动力减少、“老弱病残”从农业生产现象日益普遍,传统意义上家庭具有的农业生产功能日益弱化,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遇到新矛盾,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研究表明,农业投入与产出的边际效益正逐步降低,如果按照当前的生产方式,农村老动力再减少l0%以上,农业产值可能出现负增长。

  3、农村养老问题比城镇面临更大的压力。目前农村不足4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1个老人,2050年将面临100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87个老人的严峻形势。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十分薄弱,“新农保”和“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虽然不断提高,但与快速老龄化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格局仍将长期存在。伴随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农村养老保障和服务供给与需求矛盾将日益尖锐,可能会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4、农民工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亿,其中,受雇人员占90%以上。由于户籍制度限制、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劳动关系不稳定等原因,大量农民工长期徘徊在城乡两大体制之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六分之一,存在参保率低、缴费水平低、退保率高等突出问题。未来40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仍然有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如果数以亿计的农民工长期处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不仅为农民工群体未来的养老保障留下隐患,也不利于扩大制度覆盖面、改善制度抚养比,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四、人口老龄化对老龄事业带来巨大压力

  我国老龄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初步建立了覆盖全体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但从长远看,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和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与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抚养比高与退休年龄低的双重压力。

  2011-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增加171%,劳动年龄人口减少24.2%,老年抚养比由18.9%上升到67.8%。,养老负担增加2.6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基金长期平衡方面存在很大困难。政府责任边界不清、财政负担过重、企业缴费标准偏高等矛盾也将逐步显现。

  (1)财政养老资金需求压力不断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财改用于基本养老金、退休金和保险费补贴等方面的资金支出逐年增长。按照严格控制养老金增长的低方案测算,2011-2050年间,养老保险资金支出年均增长12%,财政用于养老的资金需求量年均增长10.6%,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2033年将达到峰值8.9%。若按保持养老金合理增长的基准方案测算,2050年养老保险资金总需求约占GDP的11.6%,比2012年增加近2倍;财政养老资金需求量占财政收入的14%,比2012年增加近2.5倍。如果按照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到65岁的方案测算,2050年全国养老保险资金总需求占GDP的7.2%,财政养老资金需求量占财政收入的6.4%,比2012年分别增长80%和60%。面对巨大的需求,我国财政资金将可能面临支付负担过重的风险。

  (2)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结构风险。一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存在支付风险。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在“空账运转”、支付标准偏高和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尤其是,现行制度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根据城镇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计发的,结余可以继承。实际上,我国超过平均预期寿命的长寿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23%以上,亦即约占四分之一的老年人提前领完个人账户养老金后,其生存期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需要政府财政予以补贴。随着高龄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一旦政府财政不堪重负,将影响制度的持续稳定运转。二是企业年金发展受阻。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不落实、企业保险缴费负担过重,再加上中小企业盈利能力差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大多数企业缺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能力和动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年金的发展。截至2010年底,我国只有3.71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仅占企业总数的0.31%,而且主要集中在国有大型企业。由于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尚未形成,老龄化高峰期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偏低和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将难以避免。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公问题日益突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滞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个人不需缴费,且退休金标准远高于企业职工。这种“双轨制”的养老保障制度,不仅制约了从业人员的正常流动,而且造成了不同群体之间养老保障待遇不平等,有损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3)退休低龄化不利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退休年龄为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男职工60岁,加之部分职工提前退休,目前全国职工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为53.3岁,比发达国家低12岁;平均领取养老金时间约为25年,比一般发达国家多10年左右。退休低龄化不仅影响了劳动者充分就业的权利和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也加重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风险。2010年,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抚养比为3比1,基金收入1.34万亿元,支出1.05万亿元,略有结余。但是,未来20年,老年人口将增加一倍,而劳动人口逐渐减少,如果现行退休年龄不调整,我国将在2030年前出现大部分省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局面,进而影响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和老年生活质量,不符合老年群众的根本利益。

  2、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面临老年人口多与健康水平低的双重挑战

  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己达74.83岁,不仅明显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也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是,我国老年人口长寿不健康、带病生存时间长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消耗了大量医疗卫生资源,增加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成本。

  (1)老年人口健康水乎偏低,加大了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49个高收入国家人均健康寿命为70岁,我国仅为66岁。世界主要发达国家60岁以上人口中,身体健康的比例超过60%,而我国仅为43%,“未老先病”的矛盾非常突出。由于老年人口健康水平低,我国老年人口的年龄标准比发达国家低5岁。在老年人口比重相同的情况下,我国实际老年抚养比大大高于其他国家。如果老年人健康水平得不到提升,我国未来将成为世界上老龄问题最严重的国家。

  (2)老年人口疾病经济负担重。老年人患病率、失能率、死亡率高,患病后的治疗、失能后的照护以及死亡前的临终关怀等费用开支大,人均医疗费是国民平均医疗费用的2~3倍。据测算,未来40年,随着人口快速老龄化,我国老年人的慢性病患病例数将由当前的1.1亿例,增长到2050年的3亿例,就诊人次数由当前的13.5亿人次,增长到2050年的36.8亿人次;老年人口疾病经济负担占GDP的比重,将由当前的2%提升到2050年的5%;此外人口老龄化造成医疗保险缴费人群相对缩小,筹资能力下降,现收现付模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面临收支失衡风险。

  (3)老年疾病防控体系不健全。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存在诸多的薄弱环节。一是“重医疗、轻预防”的局面尚未根本转变。国际研究表明,人类疾病的三分之一通过预防保健能够避免发生,三分之一通过早发现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三分之一通过有效医患沟通能够提高治疗效果。在我国,如果到2020年高血压有效控制率达到50%,仅减少脑卒中死亡率就能使人均预期寿命提高0.5岁。然而,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配置仍偏重于医疗,疾病预防资源普遍不足,难以发挥疾病防控在减少疾病发生,减轻疾病经济负担,提高人均预期寿命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老年卫生保健体系尚未建立。针对老年人生理机制和疾病特点的不同,发达国家大都建立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我国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形成,专业性老年医疗机构尤其是老年病综合医院十分缺乏,多数医院未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防治专业人才匮乏。三是老年护理机构建设滞后。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大多不具备医疗护理功能,具有临终关怀功能的护理机构数量不足,失能老人的护理康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失能老年人大多由区院护理,通过医疗保险支付护理费用,占用了大量公共医疗卫生资源,也加大了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压力。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面临人口高龄化与家庭小型化的双重考验

  (1)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预测显示,老龄化高峰时期,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9750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1.08亿人,临终无子女老年人口7900万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巨大。相比之下,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矛盾都比较突出,难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

  (2)长期护理保健制度不健全。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都有可能面临贫困、疾病和失能三大风险。我国已经建立了养老、医疗保障制度,从制度上解决了老年人的贫困、疾病风险,而在应对老年失能风险方面尚缺少基本制度安排,尤其是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有待建立健全。

  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缺失,不仅导致部分失能老年人得不到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也导致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缺少有效需求的拉动。

  (3)养老服务业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是养老服务发展缺少统一规划。政府各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缺乏合力。有的投资性项目几个部门同时推动,有些基础性工作无部门主抓。二是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关系没有理顺。政府责任不够清晰,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公益性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和服务对象错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缺少必要的政策扶持。三是公益性养老服务组织发育不良。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相关政策尚未完善,公益性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缓慢,民办养老机构的举办者大多为“个体户”,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四是行业监管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养老机构管理体制不完善,一些养老机构和小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违规经营,虐待老人现象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老年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4)养老服务人力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研究表明,我国目前大约需要1000多万养老护理人员,而全国现有养老护理员仅30多万人,其中取得职业资格的不足10万人。2010年全国城乡养老服务机构的员工人数平均只有10人,若扣除临时工,平均只有4人。护理人员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较低,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制约了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提高,许多养老机杓仅限于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料,难以满足老年人其它方面的专业性服务需求。长远看,随着劳动力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养老服务人力资源也将逐步走向短缺,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将长期面临养老服务人力不足的困境。

  (5)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滞后。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和建设标准对老龄社会的宜居需求预见性普遍不足,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城乡居民住宅、城市公用设施、小区配套设施、养老服务机构缺乏统一规划,老人与子女同城不同住、多层楼房无电梯、老年生活配套设施缺乏、养老机构郊区化等现象普遍存在;公共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发展缓慢;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家庭服务网络等为老服务的基础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是百年大计,当前的规划建设能否适应将来老龄社会的需要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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