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新泰市着力加强老年宜居城市建设
作者: 来源: 2015-11-10
近日,在山东省老年节庆祝大会上新泰再次荣获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作为“全国老年人友好型城市创建试点单位”,新泰老年人宜居城市和宜居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创建”工作促进了全市老龄工作又上新台阶。
多年来,新泰市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在第十二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排名中居第22位。经济发展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2006年新泰确立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7年来,举全市之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深化污染减排,2011年12月通过了省级技术预评估,成为山东省内资源型城市在经济转型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典范。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的新泰近年来通过建园添绿、沿路造绿、依河建绿、山水披绿等方式,构建起山、水、城自然融合的城乡绿化体系。新建清音公园、滨湖广场、平阳河公园等大型公园5处,中小型绿地广场64处,形成了“10分钟”绿地圈,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7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9.44平方米。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撑起了养老宜居好环境。近年来,新泰市先后投入2.6亿元用于老年事业支出,保证各项养老保障政策的落实。为全市60岁以上的18.7万余名未入保的城乡老年人每人每月按时发放85元基础养老金。累计投资8200万元,新建、改扩建21处乡镇(街道)敬老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健全完善“新泰市老年公寓”“南山老年公寓”,新建集居住、康复、餐饮、医疗、文化于一体的“孟氏医疗健康养老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月人均47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年人均3000元提高到3400元。全年共为老年人发放生活保障金3200余万元;对80岁以上的贫困老人进行了再救助,去年救助金额达130余万元。进一步提高医疗场所建设水平。设立了2400余张老年病床和家庭病床,建立了老年人健康档案,组织成立了为老医疗服务队伍。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费发放制度,去年为全市2660位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115万元。自今年1月份起,将90—99岁的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到60元。
新泰市还把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作为老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新扩建了体育公园、青云湖绿地公园等28处公园和绿地广场;对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实施改造扩容工程;近几年全市先后建起760个老年活动室,46个门球场,168处老年学校,1020处文化广场。市、乡、村三级建立了840个老年人体育协会,成立组建了“音乐家协会”“夕阳红艺术团”等群众性的老年文化体育组织120余个。近年来,组织老年人进行乒乓球、门球、象棋、太极拳剑等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比赛近300场次。举办老年人书画、根艺、摄影展览48次,组织老年人进行大型的文化广场演出183场。
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上,新泰市成立了县乡两级老年人权益维护岗、法律服务中心、平安协会等,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涉老案件的法律援助法规政策,处理好涉老纠纷。同时,新泰市认真执行老年人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对60—64岁老年人实行了半价,65岁以上实行票价全免;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进公园、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或半价进莲花山等旅游景点;各级卫生机构对70岁以上老年人就诊免除了普通挂号费,并为14.6万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查体,建立了健康档案。
(来源:泰安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