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如何才能更贴心?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在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的浙江,如何才能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内司委提交了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召开了该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询问会,省政府7部门逐一解答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提出的热点问题。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
  1987年,浙江省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13年。特别是近些年来,人口老龄化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按户籍人口,截至2012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57.7万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57.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2%,老龄化、高龄化程度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到4个百分点。
  据预测,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1186万人,占总人口的24.17%。
  对于养老服务体系,副省长熊建平表示,浙江省坚持政府托底、分层分类,社会养老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全部由政府供养,这些老人全省共有4.5万人,已经建立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供养服务体系,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资老人和高龄、独居老人,由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目前,全省所有市县都建立了该制度,13.9万老年人享受到服务补贴,其中1.5万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享受全额补贴。
  大多数经济条件一般的老人,由政府支持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和社会参与等多样化养老服务。
  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主要由市场提供多元化服务。近年来,各地扶持建设了一批档次较高的养老机构,开发了一批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老年地产项目,满足部分老年人的高端养老服务需求。
  浙江省提出“973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目前,其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居家养老网络在城乡初步完成。
  按照规划,到2015年,全省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不少于2%的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补贴。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是该省确立的基本养老服务模式。
 
  养老模式“三难”困住民办养老机构
  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在全部养老机构中几乎占了半壁江山,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制约因素较多,导致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难”。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经过调研后发现,这些制约因素可以用“四难”概括:
  一是用地难。在用地指标紧张的大背景下,民间资本办养老项目落地难。
  二是融资难。民办养老机构,限于养老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性身份,有的用地性质还定为医疗慈善类,银行不给于土地房屋抵押贷款。
  三是医保定点难。护理型和半护理型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手续多,较难通过,审批时间长,老人入住就医不便,影响入住率。
  四是持续运行难。养老机构一般投资大、战线长、运行成本高。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一般在收费、资源、经验、信誉上不占优势,基本上初期亏损多,长期运营难。
  调研认为,“民办公助”力度相对实际需要来说,还是杯水车薪,以杭州市主城区自建非营利性机构为例,一张床位能获得1.8万元到3万元的财政补助,与动辄20万元一床的投入相比,仍显不足。有些民办养老机构为了降低成本,降低了服务质量,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自身声誉。
  省政府在下一步工作打算中提出,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设立产业引导资金、扶持培育示范性产业项目等措施,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
  养老机构设施走多元化发展之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探索公办民营机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养老瓶颈养老三问
  浙江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碰到什么难题?
  省民政厅:浙江省确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模式,就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以“973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居家养老网络在城乡初步完成。
  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2028家、床位25.8万张,另外还有居家养老床位3.5万张。按户籍人口计算,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34.2张,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2张。
  如今,养老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该省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总量不足,居家照料中心短缺,护理人员队伍不足;二是功能结构不优,现有设施不能满足不同的需要,服务质量较好的城市国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农村敬老院床位空置率较高;三是服务质量不高。
  浙江省将完善规划,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融合一体,构建高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同时,需要创新政策,立足先行先试,力争全国领先,尽快研究制定浙江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养老护理员数量的缺口如何弥补?
  全省现有居家和机构护理人员仅4万人,离“十二五”目标的10万人还差6万人。
  同时,全省养老机构中1.5万名护理员,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12%。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全省养老机构中医生、护士和社会工作者均只有500人左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为,招人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薪酬不高,需要进一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待遇,帮助护理员提高职业技能获得加薪机会,提高护理员的社保底薪。
  下一步,省政府将参照当年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薪酬待遇。
  今年,在浙江树人大学、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采取“3+2”或“五年一贯制”模式培养专业护理人员。
  建立“入职奖补”制度,从2013年到2015年,对入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满5年的大中专院校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按照中职2.1万元、高职2.6万元、本科4万元的标准,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如何发展“医养融合”新模式?
  如何方便老年人看病,将康复和敬老院相结合,做好医养融合发展?
  省卫生厅提出了几个办法: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里批准设立医务室、门诊部等一些内设医疗机构,主要为住养的老人提供一般病和慢性病的诊治。
  二是养老机构和就近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合作,可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驻点开展服务,对常见病进行一般诊治。
  三是养老机构和大型综合性医院合作,养老机构可以在内部设立康复病床,甚至是康复病区,主要是为住养老人在发生大病时提供转诊治疗。在医院治疗好转后,转到康复区治疗,由大医院定期回访。
  四是社区居家老人由就近的医疗机构来承担,由专门的医务人员对老人的慢性病、一般病提供诊疗,并提供定时的体检、巡诊,以及到上级医院预约、挂号,双向转诊。
  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积极探索医养合作的新模式。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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