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自2012年正式启动居家养老工作以来,按照“无偿、低偿、有偿”三种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欢迎。
明确服务对象。2012年自治县出台了《察布查尔县居家养老实施方案》。明确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具有察布查尔县户籍、长期居住在当地、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老人、孤寡老人、低保家庭中空巢老人、重点优抚对象、残疾老人等困难老人以及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各类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对“五保”对象、“三无”老人及残疾老人实行无偿服务,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对低保家庭中的空巢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困难老人实行抵偿服务;对其他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有偿服务。符合享受无偿和抵偿服务条件但已免费入住公办福利机构的老人,不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来源:察布查尔县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