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6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古语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加快,加之越来越多的子女选择到大城市工作,独居、空巢老人日益增多。为提高老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太原市在100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60岁以上的独居、空巢、困难家庭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
  据了解,2008年太原市民政局在四个试点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已在全市100个试点社区内为60岁以上的独居、空巢困难家庭老人(约4万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且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此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为签约老人发放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根据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分类标准:A类老人按2400元/年/人(户)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券;B类老人按600元/年/人(户)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券;C类老人按150元/年/人(户)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券;D类老人享受由全市统一开展的亲情志愿服务。其中,A、B、C类老人服务补助可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政府可直接购买一定比例的居老服务,例如:早餐、理发、家政等)。
  试点社区老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须满足申请人本人户籍在试点社区且长期居住在试点社区或申请人本人户籍不在试点社区但在该试点社区连续居住满三年且社区能够出示证明。满足条件的老人可在签约工作启动后,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备查;两张一寸红底照片;《太原市城市低保户信息表》(或《优抚证》、《革命军人伤残证》、《残疾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备查;太原市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社区出具的空巢家庭证明。审批通过后即可享受此项服务。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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