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要求新建社区须配建托老所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北京市人民政府戴均良副市长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本市近期将出台两个相关文件,从总体上部署养老事业发展。新建社区必须配建如托老所、育托所等养老设施;老社区将通过挖潜、置换、购买等方式,配套新的服务设施;社区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的养老设施要向社区开放。
  为庆祝10月13日我国第一个老年节,“北京首届园博园老年节”今天至10月13日在园博园举行。
 
  北京将出台贯彻国务院养老意见的办法
  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戴均良副市长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责任工程,持续加大政府投入,不断完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制度,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
  当前,本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快,到2012年底,全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达到262.5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超过了20%。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范了养老服务发展,近期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的精神,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本市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前、总体谋划,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市场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任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府主导,通过政策扶植、制度规范、资金引导及奖励的手段,在保证基本养老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走产业化、社会化道路,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需求。
 
  土地出让优惠集中养老设施
  戴均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出台两个文件。“一个是从总体上部署养老事业发展的文件,将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发布实施;同时,还要出台《关于养老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面向养老机构、福利院、敬老院等。”
  戴均良介绍,两个文件具体来说,政府方面将加大养老投入的力度,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基本保障,“这一点‘人人都享有,人人可期待’”。
  同时,将加大社区养老的服务设施的建设。“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居家养老基础上需要社区提供帮助。”戴均良介绍,文件计划要求新建社区必须有专门的养老设施,如托老所、育托所等;老的社区通过挖潜、置换、购买等方式,配套新的服务设施;同时,要求在社区的事业单位的养老设施要向社区开放。
  此外,对于希望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例如失独、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群,将大力发展集中供养的服务设施。为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北京在土地供应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例如采取划拨、协议出让,限价招拍挂等方式;同时减免税收,加大优惠力度;在运行过程中,水、电、暖气等费用按照居民价格执行。
  此外,将改变集中供养的运行模式。“过去公有养老院的运营管理不是很到位,未来将采取公建民办,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使养老机构运营得更好。”
  “这一系列措施,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分部门落实,40多个部门都明确了职责和任务。”
 
    (来源:法制晚报)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