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城市社区建设体现更多为老服务理念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创新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城市社区功能,强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支撑,近日,潍坊市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在意见的指导下,潍坊城市社区建设将更加注重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在城市社区建设规划中从多方面体现为老服务理念。
一是强调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更广扩的空间。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社区全部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将托老所、卫生站、文化活动中心(站)、居民运动场(馆)、居民健身设施等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新建社区未按规划要求建设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居民基本需要的,由县市区(市属开展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统筹解决,并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强调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为居家老年人养老提供信息支持和保障。实施“智慧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大力改善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信息综合处理能力。推行社区服务管理“一网通”,完善“家庭眼”监护系统和“一键通”紧急救助系统等个人信息终端功能,实现社区信息管理和服务的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
三是强调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有力支撑。逐步建立覆盖所有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和安全援助等服务。到2015年底,全市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四是强调深化社区志愿服务,为助老志愿服务提供了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制度,组织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鼓励支持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倡导组织开展社区捐赠、互帮互助、承诺服务等活动,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针对性强的帮扶服务。
五是强调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为加强社区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部门对口培育、社区牵头组织、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配套建立诚信自律、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和分类监管制度,保障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推动社区体制创新、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服务社区居民、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潍坊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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