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老龄办印发《泉州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建设评星定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14年泉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方案》指出,2014年,泉州市将按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对鲤城区、丰泽区以外的参与2013年提升工程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开展评星定级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全面提升泉州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站在为老服务中的作用,评星定级将分为社区自评、县(市、区)初评、市老龄办复评三个阶段,分别从场地设置达标、服务设施全面、队伍管理规范、服务制度完善、群众反映良好等方面对各参评站点进行量化考核,最终以星级评定结果下拨相应提升建设资金。
《方案》同时明确各项考评细则和评定要求,并强调指出,对将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挪作他用的,一律取消星级评定。
(来源:泉州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