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生活自理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上海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从今年起上海调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一、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护等级的服务量分别设定为30小时/月、40小时/月、50小时/月,在此基础上,将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护等级的服务小时单价分别调整为15元/小时、17元/小时、20元/小时。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各出资6000万元,其余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二、保障老年照护等级评估经费
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费用按不低于50元/次标准,首次评估和持续评估费用由区县财政出资保障,复核评估费用由申请者自费支付。
上海各区县民政局将深入开展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社等服务组织、服务实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来源:上海市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