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加强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日前,烟台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养老服务平台要延伸到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区域性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多途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具体目标任务是,配套建设农村幸福院,“十二五”末,全市半数以上农村社区都建有一所农村幸福院,基本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对迁村并居的农村新型社区要统筹考虑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按照占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文化休闲活动广场,配备篮球架、乒乓球台或建设路径器材等必要的文体设施。实施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各县市区要按照修订后的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面积为每千人20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500平方米,拓展便民服务厅和综合治理、社区警务、人民调解、图书阅览、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以及党员活动、村民议事等场所的服务功能。
另外,《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发展社区养老等公益性服务。大力培育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区服务实行项目管理。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等关爱服务体系,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广泛开展助老扶幼等志愿互助服务,切实解决农村特殊群体存在的实际困难。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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