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进行安全管理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让农村幸福院里活动的老年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近日,毕节市老龄办以9号传真《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各县区老龄办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县区老龄办要提高对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要在各个农村幸福院及所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以及老年活动室等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关键的环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并进行安全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要增强农村幸福院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管理监督责任制,完善预防机制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切实将幸福院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要加强对农村幸福院管理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教育,最大限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把维护安全的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长效措施,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如遇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
《通知》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幸福院的安全管理。农村幸福院是农村老年人生活、娱乐、活动的地方,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来院娱乐活动的老年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条规定,严格禁止在院内聚众赌博。要把老年人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放在首位,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同时要与入院活动老人及家属签订好《幸福院入院活动老人承诺书》,并填写好各种表格。对老年人每次入院开展活动的情况要有记录、要有登记,院内的内部软件资料要完整、要规范,幸福院和村老年协会的管理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了解本村的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来源:毕节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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