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未来将建10个老年颐养新村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全省560多万老年人是否都享受到优待老人的福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得咋样? 昨日,记者从全省老龄委获悉,云南省老龄事业的十二五规划工作将迎来期中考,省老龄委组织了由相关部门、民主党派、高校专家学者等组成的8个工作组,到16地州检查打分。 据介绍,针对今年7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此次“大考”将重点检查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的集中供养、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情况、老年人维权机制建设以及老年人免费乘车、入公园、高龄补贴等惠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老年宜居环境也是考察重点
  “老龄工作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多部门的工作,老龄事业发展惠及全省560多万老年群体。开展中期评估有利于及时全面掌握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设施、涉老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发展状况,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为下一个五年规划打下基础。”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介绍,去年底,云南、天津、黑龙江、福建和陕西5省市被确定为全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工作试点省份。今年上半年,省老龄办联合云南财经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过反复调研、评审论证,制定了《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指标体系》,并要求各州市运用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评估。
  王建新透露,此次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将全面评估各地的社会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老龄产业发展等重点目标任务和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老龄事业经费投入、老年群众组织建设等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与此同时,重点检查评估对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覆盖率、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等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百岁老人每月将享300元津贴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龄津贴发放自然增长机制,力争到“十二五”末,对具有云南省户籍的8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到2015年,各州(市)、县(市、区)都拥有1个功能齐全、设备完善的公办养老机构;力争建成一批省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床位总数达到30000张;扶持和鼓励兴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力争达到4400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数达到70000张。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及营运床位数10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助理社会工作者资格。
  力争“十二五”末,全省70%的城市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点),10%的农村社区(村委会)建立综合为老服务设施或站点。
 
  云南将建10个老年颐养新村
  “十二五”期间,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90%以上;已建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的无障碍改造率达到50%,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
  开发老年颐养新村。结合老年人生活、医疗护理和休闲娱乐等需求,以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选择交通、旅游、文化环境等条件较好的区域,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10个老年颐养新村。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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