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社会办养老机构有新规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近日,记者从包头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了解到,今后包头市社会办养老机构不需要通过自治区民政厅批准,可直接向该市旗县区民政部门申请批准,但须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备案,以便自治区财政列支的养老床位运营补贴资金能够准确拨付到位。
  据了解,目前,该市公办养老机构有3家,民办养老机构有39家。9月27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在设立养老机构的条件上有所变化,床位数由原来的50张以上变为10张以上。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王跃介绍,准入门槛降低,目的是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市场,但在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方面,反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养老机构的消防、卫生防疫、建筑许可、环保等方面,要求更细化、更严格,这是保证养老机构服务更优质的基础。
 
    (来源:包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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