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励民间资本开发老年公寓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获悉,八年后,深圳将新增70处机构养老设施,为不能生活自理的老人提供床位2.4万张。针对可以生活自理的老年人,深圳全市凡1至2万人的社区,基本上会配置一处社区养老设施。
 
  1至2万人社区配置养老设施
  记者了解到,机构养老模式,服务对象是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这样的老人需要由专门的养老机构给予集中照料,因此需要建立包括养老院和护理院这样一类的专门的机构养老设施。目前,全市共规划了70处机构养老设施,共提供床位2.4万张。
  规划中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则主要是针对身体健康、可以自理生活的老年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地区规划处负责人陈晓光解释说,对这部分老年人,国家主要鼓励在家庭和社区进行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主要是根据老年人口的分布、就近设置的原则,基本上1至2万人的社区会配置一处社区养老设施,比如日间照料中心等,从而使老年人可以就近使用社区养老设施。
 
  有企业欲尝试开发老年公寓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规划的机构养老设施主要是社会福利性的,从用地性质来看,属于政府社团用地,产权不能分割出售,它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机构为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专门的护理服务。
  “老年公寓是指专门以老年人为销售对象的商品住宅,从土地分类看,属于居住用地,可以分割成一套一套的居住住宅对外销售,其购买的对象应当主要是可以生活自理的老人。”陈晓光解释说,老年公寓的建设在国内的很多城市都有成功的案例,深圳也有不少企业尝试着建设老年公寓,应当说老年公寓是未来深圳房地产建设的一种特殊产品。
  他表示,应当鼓励民间资本开发此类面向老年人的社区,给老年人提供一个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包括老人护理、医疗、娱乐等功能在内的居住社区。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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