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养老机构重养不重医待补位 江都有老人长住医院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江都区有240多家养老机构,却没有一个标准医务室,如果老人遇到突发疾病,可能无法得到及时救治。针对这个现实问题,近日该区“两会”上,政协委员陆德川建议,医疗服务建设在养老机构中不能缺位。
 
  江都现有9.4万60岁以上空巢老人
  “我们关注这个话题,是因为江都区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养老机构将会快速发展。”陆德川解释。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江都区60岁以上老人为24.11万,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万人,占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4.93%。按“十一五”期间“生活不能自理和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口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的比例计算,江都区未来10年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速度持续增长。
  “未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将会很大。”陆德川介绍,“据近年来的抽样调查,江都区60岁以上空巢老人约9.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2%,其中独居老人又占空巢老人的30%以上,失独老人624人,生活不能自理和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口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人数为3.36万人左右。”
 
  养老机构医疗缺位 有老人长住医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老年人及其家庭对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产生了较大期待。过去重养不重医的养老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陆德川介绍。
  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江都区有省二级社会福利院1所、拥有床位150张,敬老院13所、拥有床位2302张,民办投资在建或拟建的养老公寓3家,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231个。
  “但是这么多家养老机构中,尚没有一家设有标准医务室,并拥有简单医疗设备。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率接近于零。”
  调查还发现,一些老年人为获得医疗照顾,干脆就在医院内“压床”——长期住在医院压住一个床位,一住就是一年半载,主要目的是养病而不是诊治,相当于把医院当成了养老院,导致医院床位紧张,从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医疗资源,增加了患者“住院难”。
 
  成本高风险大 阻碍养老机构医疗发展
  对于养老机构是否要有医疗服务,记者咨询江都区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在这个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从现阶段鼓励养老机构发展的角度看,暂时不宜设置太高的门槛。
  据了解,设置医疗机构,标准是“总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还要具有相对独立的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输液观察室、健康教育室等场所,大部分养老机构从规模、面积上难以达到规定的标准。
  医疗机构运营成本高,要保证一个医疗机构24小时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至少需要3名以上全科医生和3名以上护士,支出医护人员的运营成本对养老机构来说压力很大。
  不仅如此,调查中还发现,目前医疗服务风险高、医患关系紧张等因素,养老机构对成立医疗服务机构缺乏信心,从主观上不愿意积极尝试;另外,风险高、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较差、待遇较低等问题,许多医护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工作。
  “目前在规划、审批、建设养老机构层面,对医疗配置没有明确的规定、标准和要求,医保也没有这方面报销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医疗服务衔接问题,也就是说,对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缺少积极的优惠政策。”陆德川表示。
 
  实践:乡镇医院向养老机构派驻医护人员
  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缺位,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有的医院已经在这个方面进行了尝试,比如一家乡镇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派驻医护人员,可以做到双赢。”陆德川介绍,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做法,对于条件不具备而无法设置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建议考虑整合周边医疗资源,这是个成本最低且解决问题比较简单的做法。
  不过不是所有养老机构都具有这样的资源,陆德川介绍,民政、卫生和人社部门可考虑加强协作,引导鼓励部分符合条件的医院、社区医院和传统养护型养老院转型,定位为以康复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护型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多方受益。
  陆德川认为,从长远看,政府应加快制定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纳入到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加强养老机构医务体系中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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