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划村养老院 推广互助养老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养老,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相比城市而言,农村养老问题尤为凸显。截至2012年底,陕西省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达到328.6万人,占到全部老龄人口的59.92%。按每年4%的增长速度计算,预计2020年全省农村老年人口将达到410多万人,“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问题已经凸显。
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民盟陕西省委员会针对该省农村养老问题建议,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破解农民养老难题。
 
将村级养老院纳入新农村社区规划
民盟陕西省委员会建议,在新建农村社区的同时规划建设村级养老院,政府配给一定的社会福利用地指标,同时将建设用地复垦所得占补平衡指标,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农村,用做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指标。市、区两级政府对现有的村级机构养老、半机构养老应当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探索农村老人经济保障新模式
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每年应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例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增长幅度适时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同时,积极寻找除政府财政补贴之外的农村保险多元筹资渠道,并尽快完善“新农保”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取消“新农保”捆绑条款;适当提高农村低保和高龄补贴水平,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探索建立农村老年护理保险基金,对生活严重不能自理的农村老人,政府可以设立老年人生活照料补助金。
 
大力提倡推广农村互助养老
加快推行农村互助式养老,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村中享天年的养老服务需要。
要大力推广“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模式,充分利用村集体闲置房屋或校舍改造或新建,日常消费支出由政府财政予以资助。
 
多渠道筹资加快农村养老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落实有关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及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于条件成熟,老人相对集中的农村养老服务场地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民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对农村养老服务给予适当倾斜。另外,建议各地通过新民居建设、部门帮扶、社会捐赠和义务工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养老体系建设。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言,可考虑指定特殊的投资政策,优先投资能源、电力等垄断性项目,保证投资收益,维持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传统养老方式3大问题
1.农村老龄人口空巢化严重,涉老侵权案件和意外伤害时有发生。据调查,2011-2012年,全省34%的农村老人遭受过意外伤害,一些偏远山区的留守独居老人缺少照料,晚年处境令人担忧。
2.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差距较大,区域之间存在不平衡。目前,全省农村供养床位6.2万张,仅能满足全省需要集中供养老人的43.6%。农村敬老院条件较差、护工短缺现象严重,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少,且收费较高。
3.农民收入偏低,农村老人生活医疗面临双重困难。调查显示,全省农村老人月均无收入和300元以下的占比较大,饮食、穿衣和医疗支出是老年人日常的主要开支。农村老人多为高血压、呼吸道及腰腿疼痛等慢性疾病,需要常年吃药,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很低。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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