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有收获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近日,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争取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自愿参加责任保险,有效化解运营风险。
意见下发之前,江苏、上海、北京等多地已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日前,记者实地探访了江苏养老机构责任险的开展情况,这一险种是否能够减少纠纷,惠益老年群体?推行中还存在哪些困难?
 
保险有用吗?
化解养老机构压力,纠纷减少
住在苏州仁家护理院的孙大爷,起夜时一不小心摔倒造成了骨折,在医院治疗20多天后不幸去世。面对悲伤的家属和可能会提出的赔偿要求,护理院院长吴志杰主动说明:“护理院办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如果需要可以进行赔偿。”
接到电话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很快赶来现场了解情况并启动赔偿程序。最终,老人家属获得了2.8万元意外伤害赔偿金。老人的儿子孙先生说:“我们对这个赔偿还是比较满意的。”
吴志杰告诉记者,护理院成立之初,院方和家属都对双方责任认识较模糊,失智失能老人完全无法照顾好自己,发生意外伤害难以完全避免,有时候会产生一些纠纷。护理院曾经因为家属要求的赔偿金过高而感到很为难、压力大。
2009年,有一位老大爷在护理院因为意外摔倒去世,家属上门要求赔偿,为了防止更多不愉快和纠纷,经过几天沟通,护理院赔偿了2.4万元。”吴志杰说,“这不仅是一笔很大的费用,也牵扯了精力。2011年,我们参加了保险,情况就改善了不少。”
2010年开始,苏州在江苏率先引入商业保险,采取民政部门招标保险公司的形式,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苏州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刘贵祥介绍,这项保险目前已经把苏州所有养老机构纳进来。
据介绍,在苏州,这一项目除了可以赔偿老人的意外伤害,前来看望老人的家属、为老人服务的护理人员在养老机构受到意外伤害也在赔偿之列。
“参加保险给养老机构带来很大的保护,我们可以更放心主动地去办慰老服务,而不再是缩手缩脚了。”吴志杰说,近两年来,不仅老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率降低了,演变成矛盾冲突的也几乎没有了。
而在此之前,据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纠纷及赔偿金过高等问题,2012年,仅在南京市就有近10家民营养老机构停业。
 
保费谁来出?
政府占大头,目前省市财政并未成立专门资金
在江苏,苏州、无锡、南通三地先是自行开展试点,2013年5月,江苏省民政厅开始在全省层面推行“爱老无忧”项目。目前已有徐州、宿迁、扬州、镇江、泰州及盐城的部分县市区参加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万人左右。此外,江苏其他4个地市的具体方案正在研究制定。按照民政厅要求,到2013年底前,各市参保率达到50%,以后逐渐保持增长,201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目的参保人群为入住养老机构的江苏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险期限为一年。养老机构包括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和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保障范围方面,包括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建筑范围内或指定区域生活、养护和活动时发生的符合本保险计划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保险价值延伸,提供包括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重大疾病以及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等综合保险。
“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所以赔偿方案和保额也不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团险部经理崔晶谈到。
在此前先行试点的苏州地区,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床位总计40555张,根据70%的入住率进行投保,每张床位每年100元,其中由政府出资80元,养老院可以选择性出资20元。
对于全省推行的“爱老无忧”项目,江苏省民政厅上述负责人坦言,省市两级财政中都还没有针对此项目的专项资金,推广存在一定挑战。崔晶介绍,目前,在出资构成上,地方民政及养老服务机构筹资几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占比80%左右,其他资金由保险公司以慈善方式出资。
 
项目能否持续?
保险公司:谈盈亏尚早,更注重扩大影响力
在苏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去年一年共完成赔付118件、共计150多万元。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保险公司亏损,赔偿金额高于保费的情况。
“由于该项目还未满一年,现在讨论盈亏为时过早。”崔晶认为,江苏的“爱老无忧”项目拓展了以往责任险的外延,只要老人在养老机构发生意外伤害,不论是老人自己还是机构的责任,都予以赔付。除了考虑到公司的社会责任之外,也可借此项目扩大公司影响力,提高参保率,“参保人数越是增长,越可以平摊和降低风险。”长期来看,保险公司对这个项目的预期是盈亏基本上持平。
而作为商业保险,未来是否会存在费率浮动,例如某一地区若出现老人意外伤害比例较高,保险公司是否在保金上会区别对待?崔晶表示:“在目前已经签约的一年之内,是不会改变协议的。目前这6个地市的保险方案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但假如明年能争取到省级财政支持,也可能会制定全省统一的保金,而忽视地区之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差异。同时,如果参保人数增加,也有可能降低保金。”
江苏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依然有部分养老机构存在侥幸心理,参保意识不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引导资金,同时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的参保意识。”
 
(来源:人民日报)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