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此后我省随即开展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截至2014年5月31日,全省共有260家养老机构完成设立许可工作,其中芜湖有8家。
这8家养老机构分别是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无为县桂子老年公寓、芜湖县湾沚镇三元养老服务中心、南陵县籍山镇牯牛山老年公寓、南陵县社会(儿童)福利院、芜湖市镜湖区平安阳光老年公寓、镜湖区香苑老年公寓、芜湖市三山区三山敬老长寿中心。
安徽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相关要求,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及时完成设立许可;对不符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加大督导力度,严格条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确不符合设立许可条件的要适时关停,并妥善做好入住老人的安置事宜。
此外省民政厅还要求,对完成设立许可、限期整改、关停等各类养老机构的信息,必须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