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通绿色通道 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
作者:   来源: 三晋都市报  2016-08-17

  8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应对山西省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我省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预计到2018年,我省初步建立起符合我省省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50%的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20%的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
  截至2015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有529万,占总人口的14.45%,其中65周岁及以上有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10%。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医疗卫生需求和生活照料要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 老 相 结 合 的 服务。为此,我省计划通过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优先发展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等,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为全省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和规范、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意见》显示,我省为此分别制定了两年计划和四年计划。预计到2020年,将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80%的三级综合医院、50%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各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养老联合体。
  记者注意到,为鼓励和支持实施医养结合试点项目,省政府要求各地政府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经费投入和资金保障。从2016年起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确定的各项补贴和配套政策措施。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的新增医养、护理型养老床位,享受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同等扶持政策。 同时强调对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过程中的用地进行保障。如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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