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划70处机构养老设施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8月6日召开的深圳市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工作现场会上,正式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和《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年)》。
 
  2015年每个街道至少建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根据会议正式印发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到2015年,每千名户籍老人养老床位数将达到40张,每个街道至少要建成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100%。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老龄服务产业,努力把深圳建成全国重要的老龄服务产品研发、制造及营销城市。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老龄服务事业与产业并重发展,并明确提出推动老龄服务产业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养老设施和养老社区。探索民办养老机构“一照多址”登记管理制度,促进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引进港澳台资金及外资兴办、运营养老设施,多渠道发展老龄服务产业。
 
  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与居民家庭同价
  在财政扶持和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将老龄服务产业纳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由财政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市区财政将老龄服务事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老龄服务工作目标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对个人或企业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符合规定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对小型微利的养老机构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养老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水、用电、用气同价。
 
  探索养医结合和异地养老新模式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在养老模式方面,探索养医结合和异地养老新模式;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发挥市场作用,探索新型养老社区建设和运营机制;在融资渠道方面,探索上市融资、公益创投和BOT建设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老龄服务产业;探索引进社保基金和金融保险机构,来深发展老龄服务产业;在金融服务方面,创新信贷品种、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抵押担保范围、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创新政策;在养老保险方面,提出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管理保险制度、完善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创新举措。
 
  70个养老机构落实选址
  《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年)》提出,全市共规划70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养老床位25200~25800张,这70个项目目前均已落实选址用地,主要通过现状改扩建、空地新建以及利用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等方式,提供用地和养老床位,从规划上为实现养老发展目标提供基本用地保障。
  同时,《规划》还明确建设时序,综合考虑全市老年人口的分布现状和未来增长趋势,提出到2015年建设30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床位11400~11900张;2016~2020年再建40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养老床位12100张。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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