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民办养老院的“成长烦恼”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据报道,近年来,我们经常能听到这样的报道,说中国正在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我手里有这样一组数字,目前咱们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就有大约1.69亿。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会占到3成左右。将来可能很多人都会选择社会养老而非居家养老的方式度过自己的晚年。
  在国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今天,民办养老院,已经成为了老年人社会赡养的中坚力量。巨大的市场潜力,这本该是民办养老院蓬勃发展的良机,但却有诸多仍待解开的结,束缚着它们前行的脚步。城市中心区寸土寸金,民办养老院规划、用地不得不让位于商业价值;扶持政策多年未落实到位;失能、半失能老人被公立养老机构所拒,只能辗转至此,随之而来的是高成本、高风险;当民办养老院的自身造血功能遭遇不可知的未来,面对这各种各样的“成长烦恼”,境遇如同“刀悬在头上”。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趋凸显,其需求肯定还会进一步扩大,“干一个,赔一个”的现状又怎么能够继续吸引社会资本分担国家的“养老压力”呢?
  民营养老院面临的困难有:经营成本增加,经营亏损,投资者无利可图,难以坚持;专业人员收入待遇与公办机构有一定差距,人员流动性大,从而影响服务质量;政府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不够等。导致民办养老机构经济条件制约;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人员缺失尤其是专业人才缺失。民办养老机构大多是中低档型,不能满足大多数老人享受愿望;政府对民办养老院的监管力度不强。
  政策的指导性意见与真正落实存在着“鸿沟”,有经验、精打细算的民办养老院尚且经营举步维艰,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生存状况就更加艰难。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是核心,在土地的租用和购置上,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应当适当降低,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征地管理费。在用水、用电、用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减轻企业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的负担。在税收方面应当给予优惠和减免。适当的政府补贴,政府可以运用一些政府资金,或一些福利性收入,对民办养老院新建、扩建时给予一次性资助,此外,还可以对养老院的居住对象进行补贴,可以按照实际服务人数申请每张床位每月的资助,资助金可用于设施设备改造,房屋的改建、改善管理服务方面。发展非盈利性社团和慈善组织,提高公众参与程度,组织培训相关的服务人员,鼓励更多的专业服务人员加入,在社会上进为民办养老院筹资,宣传。鼓励民间捐赠,以个人名义和企业名义的慈善捐款是可以抵税的,鼓励很多民间个人和团体愿意将资金以慈善的形式投入进来,为民办的养老机构提供资金注入,缓解资金困难的问题。
  “樱桃好吃树难栽”成了民营养老业的现实写照。在微利的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民营资本还需要呵护,应该得到相关政策的扶持。在发展养老机构增量时,国家应落实好民办公助的政策,鼓励民办养老院发展,给予适当补贴;而在盘活存量时,应实行公办民营的政策,如果民间力量有进入的意愿,就应该通过改制改造给民间力量兴办。一旦国家放手并资助民间力量,民办养老院将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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