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合肥市医保局着力构建老年健康医保服务体系,实现健康老龄化。目前,全市共有11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核定的医养结合床位数1552张,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据介绍,合肥市实施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出台了《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基本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的试行意见》,将符合条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协议管理。
同时,合肥市打通了养老与医保转换渠道,明确参保患者在医养结合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包含床位费、生活护理费等养老费用,确定医保基金按床日费用定额标准支付医养结合医疗费用,其中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床日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80元、40元。医养结合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在床日定额标准内据实拨付。
合肥市还支持、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为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开展血压、血脂、血糖、体质指数动态监测,常规进行家庭常用药品使用指导,制定并实施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等老年人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