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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如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老年人
作者:   来源: 陕西民政  2018-02-06

  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民政部门的一项新任务。近年来,民政部门通过制定政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积极推行农村互助养老如农村幸福院建设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2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民政部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将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养老的现状和问题,记者邀请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室主任谈志林、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陈军亚、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老年福祉学院教授杨根来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问题一: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选择外出谋生,希冀找到改善生活的方式。由此带来的农村留守老年人日益增多。为数众多的留守老年人在生活中面临哪些难题? 
  谈志林: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选择外出打拼,由此带来的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日益增多。前段时间,笔者回乡办事,顺便做了点调研,发现老年人留守乡村,少了青壮年的照护,往往面临生活起居的种种难题。一是吃饭难。老年人一般饭量小,特别是一些独居老年人往往做多了吃不了,做少了吃不饱,餐餐做又嫌麻烦,所以有时图省事往往做多点分几餐吃。这样天热时容易变质,吃坏肚子,天冷时更是想吃口热饭都难。二是出行难。老年人多体弱多病,串个门、看个亲戚很不方便,几里地要走个老半天。所以老年人多猫在家里,不敢出远门。三是就医难。农村本来医疗条件就差,留守老年人多经济不宽裕,普遍舍不得多花钱,有个小病小灾也是独自扛着。四是安全难。农村治安特别是年关将近时治安较差。而老年人年高体弱,容易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遇到盗窃、入室抢劫等暴力犯罪分子,留守老年人容易受到不法伤害。 
  陈军亚:农村留守老年人问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一群体主要面临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两大问题。物质方面主要是老年人的收入得不到保障。绝大多数老年人依靠务农收入作为自己老年生活的保障,由于体力等原因,种地仅能维持基本生活,如遇疾病等其他额外支出则显得力不能及。对于老年群体来说,慢性病占比较高,现阶段的医保体系尚不足以应对。 
  相对于物质方面的问题,精神方面的问题可能更要引起关注。首先,独居老年人缺乏子女的生活照顾和情感慰藉。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夫妻二人相互扶持照顾是留守老年人自我养老的主要方式。其次,农村有句老话叫“活到老,做到老”。一旦失去“做”的能力,很容易产生“无用”之感。 
  杨根来:一是生活水平不高农村留守老年人如果失去劳动能力,就可能会陷入生活窘境。二是心理问题。三是身体状况下降。身体不好,对留守老年人而言既是身体上的病痛,也是精神的折磨,还有经济上的压力。四是社交亲情减少。留守老年人除了必要劳动和休息之外,闲暇时间增多,但交流、亲情活动、天伦之乐却在减少,孤独焦虑等负面影响大增。五是安全风险增大。如烫伤、烧伤、交通事故等。六是性格情感变化。留守老年人普遍存在孤独感,担心生病、恐惧死亡的问题。 
 
  问题二:面对留守老年人在就餐、就医等方面的难点和痛点,如何加强关爱服务,切实让留守生活不再难? 
  陈军亚:“老有所养”需要家庭、社会和国家三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养共担”的养老服务体系。首先,鼓励家庭关爱和陪护,这是留守老年人最渴望获得的一种关爱方式。 
  其次,发挥村委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组建爱心服务队,加强对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和帮扶。对留守老年人“建档立卡”,加强与老年人的家庭和外出子女的信息收集和沟通等。 
  最后,鼓励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老龄关爱活动。志愿组织给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定期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谈志林:面对留守、空巢老年人在就餐、就医等方面的难点和痛点,必须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加强关爱服务,破解难点、缓解痛点,切实让留守生活不再难。一是要突出家庭的责任主体作用。家庭是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要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在提供经济保障之外,更要经常看望问候留守老年人,给予老年人更多的生活照料和亲情关爱。二是要加强政策保障。日前,民政、公安、司法、财政等九部委就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专门制定了针对性的政策文件。各地要因地制宜,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文件的制度保障作用。三是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多元主体协同作用,构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政府要发挥在公共政策和财政资金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开放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发展农村养老产业。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应突出社会公益导向作用,积极介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发展志愿者服务,及时弥补政府和市场在社会养老功能方面的不足。四是建好乡镇敬老院或社会福利院,以此为龙头向村、组留守老年人延伸居家养老服务。此外,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对本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问题负有本土责任和相应义务,应切实发挥具体的组织帮扶和服务作用。 
  杨根来:空巢化和养老难双重叠加是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的突出特点。独居、空巢等留守老年人就餐、就医的生活困难、精神生活空虚问题是亟待关注与解决的首要问题。一是整合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体系。探索实施子女和父母同住的住房租房支持政策、独生子女带薪休假陪护父母、多子女家庭照护父母的国家支持农民家庭养老资助政策等。二是政府要在“放管服”的视角下搞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镇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要为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提供适合的再学习、再就业机会,体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三是积极培育面向农村的养老专业组织。建立老龄工作机构、文化服务组织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爱心家庭和老年人心理辅导、社工机构等,一对一帮助空巢独居老年人。 
 
  问题三:在一些地方,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缺的不是物质上的东西,吃喝并无多少压力。对这些老年人,如何进行精神层面的陪伴,让老年人不再精神空虚? 
  谈志林:尽管外出务工子女一般会为留守老年人提供更多经济供养,但居住距离阻碍了照料服务的供给,抑制了代际情感联系,导致了亲情的疏离流失,极大增加了留守老年人的孤寂痛苦感受。因此,除留守老年人缺失经济支持外,留守老年人更为缺失精神或情感层面的温暖和支撑,导致了不少留守老年人因精神空虚或沉迷于宗教迷信,或产生精神问题。必须在物质层面的必要扶助之外,更多关注精神层面的帮扶与服务。一是基层党委应支持村党支部发挥好对留守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设的引导作用。留守老年人中有部分是老党员,村党支部应把这部分老党员组织好,发挥这些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留守老年人对家庭、家族和国家梦想的理想与情怀,弘扬正能量。二是深化文化下乡活动,发展地方戏、小图书馆等文化公共服务,提升留守老年人的文化品位,丰富留守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三是加强农村社会心理支持体系的建设,通过政府和消费者共同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专业社工和心理医生介入,发展精神抚慰和心理卫生服务。四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让留守老年人回归正常家庭生活,不再孤苦留守。 
  陈军亚:一是加强家庭孝道文化建设,提倡家庭赡养方式,倡导家庭子女承担对老年人的探望、照料、陪护等责任;二是鼓励邻里、村庄,并协同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当前的养老治理中,社会的力量正在逐步显现。一些新型农村社区通过组建老年人协会、老年帮扶会等老年人组织,发挥传统时期的邻里互助功能,重建熟人社会下互助养老的联系机制。通过这些组织,老年人不仅在生活上互帮互助,而且彼此分享生活经验和居住乐趣,排解因为年老而产生的情感上的孤独。这些互助组织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老年人与子女分居而产生的情感缺失。有的地方,一些志趣相投的老年人通过自由选择组合成一个大家庭,“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娱乐、同分担”,形成互助养老的拟家庭团体。三是加强村庄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乡村书屋、广播、体育设施等资源,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其中。此外还可以开展订单式文化下乡服务。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和“老年人点单、政府上菜”式的文化下乡模式,发挥老年人在文化下乡中的主观能动性。 
 
  问题四:在政府、社会力量等支持之外,如何发挥农村老年人自身的力量,让他们老有所为? 
  陈军亚: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的调查发现,当前农村老年群体参与村庄治理的意愿总体较高,老年人对村庄事务关心度高,参与公益意愿强,乐意为村庄作贡献。对此,首先,要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村庄事务管理工作,培养老年人参与村庄事务的兴趣。其次,应搭建让老年人参与村庄管理的平台,因地制宜探索老年人协会、乡贤协会等组织,指导村庄老年人从事教育培训、社会公益事业、科技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公益服务、矛盾调解、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作用,以此疏导老年人固化心理,让老年人获得自我认同感,在村庄逐步形成“老有所为、老有所用”的新风尚。 
  谈志林:一是改变观念,树立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积极导向。破除“养老养老,老了就不行了,就养着”的传统陈旧观念,激发农村老年人积极的老年观念和良好的老年生活心态。二是依托乡村老年协会和乡贤理事会,把散居的农村老年人组织起来。一方面使他们重新融入组织,重新找回家的温暖和归属感;另一方面通过乡村老年协会和乡贤理事会为老年人提供成长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平台,引导老年人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使他们老有所为。三是发扬老年人自助互助精神,根据自愿原则,通过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服务扶持,发展结对养老、院落养老等互助养老方式,鼓励老年人相互抱团取暖。四是参考美国社区大学的做法,延伸发展老年大学到乡村,发展农村老年远程教育,引导农村老年人自学自强、自娱自乐,让农村老年人活到老、学到老、幸福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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