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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养老人才可“积分落户”,老年大学设教学点最高奖5万
作者:   来源: 扬子晚报  2019-01-18

  南京市政府昨天下午举行主题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例行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市民政局近日出台《南京市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若干意见(试行)》,立足由政府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多元力量参与,鼓励发展闲置国有资产,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
  “试行意见”将养老院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分类提高到每张床位0.5万—1.5万元;将养老院综合运营补贴基准标准分类提高到每人每月200—300元。同时,对老年大学在养老院设立教学点,给予一定奖补。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发展处处长周新华介绍,通过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奖励。
  这份意见还提出,按工作年限发放养老院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基础标准为100—800元/月。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养老服务人员纳入“积分落户”对象。目前公安局正根据从业年限、学历等修改细则,具体规定将于2019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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